恐怖Hello Kitty藏屍案! 先禁錮,放血碎屍再把頭顱塞進娃娃裡, 還可怕過「人肉叉燒包」!

▲女死者樊敏儀育有一名兒子。(蘋果日報)

可愛的卡通人物“吉蒂貓”(Hello Kitty)深受少女和兒童歡迎,但這個角色曾讓港人避之則吉,全因1999年香港發生“Hello Kitty藏屍案”所致,當時死者頭顱被凶手割下並縫於Hello Kitty公仔內,再棄於屋內走廊。

香港曾發生多宗駭人聽聞的命案,整理了資料,為大家回顧這宗泯滅人性的殘殺案。

2003年,此案被香港人選為歷來最轟動案件中第四位,僅次於1982年的雨夜屠夫、1974年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及屯門色魔案。

這宗讓人毛骨悚然的凶案中,受害人樊敏儀是一名夜總會舞女,1997年因籌措祖母的醫藥費,偷取任職皮條客的陳文樂數千港元及其他財物(另一說是指[毒·品]債)。

陳文樂於是吩咐梁勝祖及梁偉倫向她追債。樊敏儀為求還清債項,懷孕後仍繼續接客,3人將欠款不斷提高,樊敏儀因無力償還,因而觸怒三人。

遭禁錮虐打火燒灌油

1999年3月17日,梁勝祖及梁偉倫按照陳文樂要求,將樊敏儀從葵湧麗瑤村富瑤樓一單位押走,禁錮於尖沙咀加連威老道31號3樓一單位。

當回到單位後,梁偉倫質問樊敏儀為何不還錢,為何不肯回電話,連踢樊敏儀超過50次。3人用木板封著該單位的玻璃窗,以熱油潑向受害人口腔,在傷口上塗上辣椒油,逼她吞吃糞便及喝尿。3人之後把燒溶的塑膠吸管滴在她的腿上,並命令她發出笑聲。

樊敏儀開始神志不清,並不時挑起傷口上的焦疤,3人於是以電線緊緊捆纏受害人雙手多個小時,之後又用鐵管毆打她雙手。

數星期後,樊敏儀終於支撐不住,3人一度以打火機燒她腳部,要她移動身軀。樊敏儀其後被指直接用口吸食[冰.毒],在地上輾轉反側,非常痛苦,估計於1999年4月中旬死去,死時臉部浮腫,牙齒流血,全身長滿水泡,傷口灌膿。

▲女死者頭顱藏在這個Hello Kitty裡。(東網)

被殺後遭放血碎屍

當3人發現樊敏儀已死去後,逐決定將死者肢解。他們先將屍體搬到浴缸中放血,鋸開骨骼,以膠袋盛著死者腸臟,在浴室中以燙水烚熟,排水渠呈現類似肉類及牙齒狀的物體。

梁勝祖當時負責開肚放血,開肚後見有內臟漏出,開始覺得噁心,並且嘔吐。梁偉倫亦因屍體太臭而作嘔,最後由首被告陳文樂負責分屍,肢解部分載於多個膠袋內,棄置於垃圾站。

陳文樂亦在房間內,以火水爐烹煮死者頭顱。在慌亂間,他們將內臟棄置於屋內及隨手丟到大廈簷篷,並將一個美人魚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割開,取出部分棉花,把煮熟的死者頭骨塞入後縫合。事後,陳文樂亦吩咐另外2人將熟肉餵狗。

藏屍期間,住在樓上一名姓黃男住客,曾在大廈熱氣槽上,看到有人影不斷手起刀落。他在好奇之下以攝錄機拍下情景,但有關片段後來已被洗掉。

此後,該單位被空置,附近鄰居卻多次嗅到單位內傳出強烈惡臭,報警求助。但警方到場後認為是垃圾臭氣,未有深入追查。

▲曾用作雪藏死者屍體的冰箱。(東網)

發惡夢破案

凶案發生後兩個月,九龍馬頭圍女童院內一名15歲少女阿芳,也是梁勝祖的女友,向社工說自己做著相同惡夢,夢中有人向她索回頭顱,她向社工傾訴時,將凶案和盤托出,社工於1999年5月24日報警。

阿芳是案中重要汙點證人,她本身是問題少女。1999年農曆新年期間,陳文樂邀請她及另一被告到事發單位居住。到處留宿的阿芳,有了固定居所,在案發期間,阿芳指3人中曾以小便射向受害人口腔,又要求阿芳在鞋盒上大便,強逼受害人吃光。

1999年年5月26日,九龍油尖區警區一隊探員,帶同阿芳到達現場。阿芳疑因懼怕不敢上樓,只在樓下指出案發單位,警員帶備口罩及以膠袋包腳,以防屍蟲咬。

當單位大門打開後,一陣屍臭味撲鼻而來。開燈後,Hello Kitty公仔就在眼前不遠,倚在走廊牆邊。

探員以鐵枝輕刺公仔內收藏的頭顱,感覺內有堅硬物體。由於死者人頭未完全烹熟,公仔仍滲出腥臭血水。單位內亦發現兩個仍未洗淨的不銹鋼煲及瓦煲,相信是曾經烹煮人頭的器皿。兩煲周圍滿佈屍蟲,煲內甚至盛著充滿惡臭的渣滓。

法醫官奉召到場後,在Hello Kitty內發現一個女性人頭,公仔的棉花滿佈屍蟲,頭骨已被人煮熟,由於皮肉及頭髮組織已被破壞,無法進行脫氧核醣核酸(DNA)化驗。探員最終在現場檢走一批重要證物,包括一個無門冰箱,一把鐵鎚及一個懷疑曾作烹屍用的瓦煲。

警方隨即追捕凶徒,期望在記者報導前將疑兇拘捕。1999年5月27日,警方接獲線報,派出4名探員到葵湧石梨村石寧樓17樓一單位,即時衝入單位。當時陳文樂與妻子阿佩正在做飯。翌日,梁勝祖主動投案,梁偉倫在報章上得知事件,逃往廣西。

由於知道梁已離境,警方遂將資料交給國際刑警協助追捕。直至2000年2月14日,中國公安在執行其他任務時巧遇梁偉倫,因他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遭扣押,其後得悉他在港被通緝,移交香港受審。

2000年10月9日,案件於香港高等法院開審,翌日成為香港多份報章頭條新聞。3名被告被控以謀殺罪、非法禁錮及阻止屍體合法殮葬共3項罪名。

調查初期,警方苦於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死者就是樊敏儀,但因被告已承認非法處理屍體等控罪,加上汙點證人阿芳的口供,於是落案控告三人謀殺罪名。

審訊期間,警員經常要將案中的重要證件Hello Kitty公仔搬入法庭,亦將女死者頭骨,藏屍冰箱及煮屍用的瓦煲呈堂,令法庭傳出屍臭。其中一名被告供述如何從椅子上跳下,以膝蓋壓在受害人身上時,另一名被告竟在庭上發笑。

▲女死者被禁錮的單位,滿布雜物及垃圾,以及一些溪錢。(東網)

庭上曾傳怪事

審訊時,庭外亦出現怪事。當辯方律師指被告只是非法處理屍體,根本不用談得太多之際,庭上燈閃動大作,庭內所有人都非常愕然。

梁勝祖在晚上押返羈留所,深夜他向著看守員稱:“我碰見鬼?”,他指在庭上看到的女性,都是女死者樊敏儀的容貌。

警方在調查期間,僅尋獲死者頭顱骨、部分腸內臟及1隻牙齒。因“殘肢”屬重要證物,故須完成所有法律程式,才可交回家人殮葬。歷時5年,樊敏儀才得以入土為安。

在審訊過程中,法官引述證供指,3人殺人後還可一邊剖屍切肉烹頭,一邊食麵。其中1名被告於肢解屍體時仍樂在其中,更對骨頭說,“乖,不要動,我替你裝扮!”,直斥凶手“心理變態、喪心病狂”。

案件於2000年11月21日審結,3名被告雖然謀殺罪名不成立,但法官以誤殺罪名的最高刑罰,於同年12月6日判處3名被告終身監禁。其後3人提出上訴,僅梁勝祖上訴成功,案件發還重審,被告最終承認誤殺罪名,改判入獄18年,至於另外2名被告的上訴申請則被駁回。

事件亦揭露樊敏儀坎坷身世,童年時,父親已因欠債失蹤音訊全無。母親其後改嫁,遺下她與姑姑相依為命,居住於旺角花園街,更努力完成預科課程,惟因沉淪毒海及偷錢而走上不歸路,離世時遺下一名1歲多兒子。

▲其中1名姓梁的被告被判終身監禁,最終上訴改判入獄18年。(東網)

街坊懷疑撞鬼搬走

凶案現場位於尖沙嘴加連威老道31號唐樓,樓高四層。港媒報導,凶案發生後,事發現場有街坊曾因懷疑撞鬼而搬走。

那時整幢大廈只有一戶住在四樓的住客,她是年約30多歲、任職銷售的Wendy。她在凶案後4個月便搬進來,剛開始她不知曾發生凶案,只喜歡這裡比較寬敞,租金便宜但她不肯透露多少:“初時我同女性朋友一齊住,她同我講夜晚經常有女人哭,但當時下面沒人住,她幾年前移民走。我就聽不到女人哭,不過就試過被鬼壓。”為求安心,Wendy在泰國請了佛像到屋中鎮邪。

Wendy的鄰居卻受不住怪事搬走,住她對面的黃先生,案發後曾協助警方認人,破案後妻兒卻曾遇怪事,Wendy說:“他老婆說過幾次樓梯見到女人鬼影,嚇到叫老公快搬。”

當年在樓下賣雞蛋仔的老闆也證實:“住四樓黃生有個10歲孩子,他多次說經過樓梯見到女鬼,黃生幾年前搬走,這個單元就一直空置。雖然其他單位都有人租住過 ,但都好快搬走,原因我不知道了。”

凶案單位的唐樓已在藏屍案發生13年後,即2012年拆卸,2016年重建為商廈。

▲凶宅被拆除前。

▲凶宅被拆除後。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