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一段時間沒見面的朋友,悄悄的告訴我,其實六年前她消聲匿跡了一段時間,是因為她得了癌症。
我多麼的訝異,不知是否因為年齡夠長,碰到的朋友都經歷一些風霜,所以最近老是聽到朋友們曾經生病、曾經失敗、出過車禍或早就離婚的消息,這些消息其實算舊聞,但是聽在我的耳裡,我都覺得非常訝異與好奇。
我問朋友既然如此,從死門關前走過為什麼現在還要努力的工作呢?朋友的答案是:那一次,該死未死讓他從此在人生的旅途上都要給自己最好的。
他笑著舉起手上的鑽錶說:我媽媽以前都叫我省吃檢用,但是,我病了之後她卻送我這支最昂貴的手錶;先生一直捨不得去渡假,他也在我康復之後,每年帶我出國兩次;在我脫離險境之後,我問自己:「以前不給自己時間、不肯享受,如果我不能再活下去,我還應該這樣嗎?…」
總而言之,那場災難帶給她跟身邊的人共同的覺悟,就是要給她、也要給自己、同時也給別人最好的東西。
我看見她臉上得意的表情,聽著她描述現在的工作是她毅然轉行之後最好的工作,所以樂在其中,反而不覺得疲倦了!
好吧!各位朋友們,你們也一起來給自己最好的,好嗎?
報長的話:
人一生努力工作,就是希望老時能夠安享晚年,省吃儉用,只因為了晴天當積雨天糧,確保在沒有收入時仍能夠衣食無慮。
但人生無常,誰也不知道今天省下來的,明日變成了雨天糧,還是苦了自己,樂了別人。
有人認為人生無常,應當即時行樂,以免日後後悔,有人認為就因為人生無常更應當節儉,才能在發生困境時有備無患。
就如同有個笑話說,有一富人煩腦,若有一天死了,錢沒花完,那真的是吃虧了,但有人卻回富人說,不怕錢沒花完人就死了,怕的是錢花完了,人還沒死。
對於無法掌握的未來,「給自己最好的」、「即時行樂」的觀念是對的,但這觀念應當建立在有一定的穩固經濟基礎上,而不是為了給自己最好的,每個月都當月光族。
在理財上應當分為四等份,一為儲蓄,以備不時之需,二為投資理財,三為日常生活所需開銷,四為零用,若想給自己最好的,就應當以此金額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