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輕軌十一月起收費,只有一卡通和遠鑫卡(Happy Cash)可刷卡付費,悠遊卡、愛金卡(I Cash)不能用,悠遊卡公司董事長林向愷昨批高雄捷運公司「用不當市場力量阻止」,對此高捷強調,電子票證加值機建置金比例,是依金管會提供發卡數額為分攤基準並簽過協議,對悠遊卡公司屢做文章,相當不解、也無法接受。

▲電子票證目前有一卡通(見圖)、遠鑫卡(Happy Cash)可刷卡付費,悠遊卡、愛金卡(I Cash)則不能用,引發悠遊卡公司董座怒批。

▲高雄輕軌一階11月起開始收費。

悠遊卡董座批 用不當市場力量阻止

林向愷昨於台北市議會答詢時說,高捷加值設備建置費二千九百萬元,高捷要求悠遊卡公司出二千萬元,雙方未達共識,林批高捷「用不當市場力量阻止我們上線,這是不對的。」

高捷則表示,輕軌使用電子票證相關規定,在高市捷運局委託案中明文規定,電子票證須符合加值服務據點條件,才可於輕軌上線使用,悠遊卡至今未完成於高捷系統加值服務條件。

高捷指出,今年六月中旬開始辦理輕軌多卡通票證系統整合,除愛金卡(I Cash)未表達參與,悠遊卡、一卡通、遠鑫卡(Happy Cash)均主動表態參加系統整合建置,並依相關規定公告內容領標、繳納權利金;目前一卡通及遠鑫卡動作最快,相關系統介面達輕軌實際測試,上線手續皆完備。

高捷透露,當初簽約有保密協定,依規定無法講明,只能提醒悠遊卡應守約,以持卡人權益、大眾運輸服務品質為考量。

高捷:依輕軌電子票證服務案辦理

高捷公司公共事務處長石耀誠強調,沒有所謂「不當力量」阻止說,一切依照悠遊卡公司於今年六月卅日投標、七月四日決標的「高雄環狀輕軌電子票證服務案」內容辦理。

石耀誠指出,加值機設置分攤比例是依雙方在民國一○五年簽訂的協議書內容辦理,籲請悠遊卡公司勿再無限上綱。

但稍晚悠遊卡公司表示,雙方去年洽談高捷多卡通系統整合悠遊卡時,對於機具提供多卡通加值的悠遊卡公司分攤款,及無機具加值下提供人工加值之費率,未達共識,且契約並未稱未達共識悠遊卡就不能進入高雄輕軌,完全無高捷所言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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