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昨(30)立法院初審通過,電動汽車將延長免徵牌照稅4年、至2021年底止,共有5,795輛受惠;此外,新增訂電動機車免徵牌照稅自明年施行至2021年底,約17.1萬台電動機車可望受惠,兩者帶動周邊產值估約949億元。
為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並扶植國內電動車輛相關產業,除了將現行的電動汽車免徵牌照稅期限延長外,也將免徵範圍擴大至電動機車,免徵期限預計從明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共4年。
在電動機車級距部分,英制馬力20.19HP以下一律免徵牌照稅,20.20HP至40.03HP徵收800元、40.04HP至50.07HP課1,620元、50.08HP至58.79HP為2,160元、58.8HP至114.11HP徵收4,320元,而114.12HP以上則課7,120元,共有6大級距稅額。
據統計,目前全台共有8萬3704台電動機車,其中僅有27輛是需要課稅的大馬力電動機車,而免牌照稅優惠實施後,官員預計,電動機車數量在4年內可以增至17.1萬輛。
而關於電動汽車,早在2012年時就實施3年免徵牌照稅優惠、2015再延長3年,將於明年1月5日到期,實施至今共有929輛電動汽車受惠,官員認為,未來4年將隨著技術發展逐步成熟與市場化,電動汽車數量將增加至5,795輛。
此外,本次也修改身心障礙者專用車輛免徵牌照稅規定,過去一個團體可免徵牌照稅的車輛僅限3輛,而未來只要符合專供身心障礙者、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而有固定的輔助裝備及特殊標誌的社福機構,經各地方政府同意後,就可不受3輛限制,不限車輛數皆可免徵牌照稅。
依經濟部稅式支出評估報告,整體來看雖貨物稅、牌照稅、營所稅及營業稅的稅損約37億元,但估計將有電動汽車5,795輛、電動機車17.1萬輛的使用者受益,帶動周邊產業產值上看949億元,可推升營所稅及營業稅收45億元,整體稅收估增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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