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離婚3年了,當初嫁給他時,我爸媽本來就不同意,他媽在家裡那一塊的名聲不好聽,潑辣也是有名的。
我自己不爭氣,未婚先孕,不捨得打掉孩子,只有馬馬虎虎嫁過去了。
結婚的時候,婆家只給了3萬彩禮和三金,我也只能認了,沒想到我一切的忍讓竟然讓婆家得寸進尺。
結婚後,我懷孕也要做飯,她說「你吃我家的花我家的,總得干點事吧,人家的兒媳婦不光做家務,還每月掙幾千塊錢」。
小姑子也是各種為難我,老公天天在外應酬,也不管家裡的事情,每次總是婆婆惡人先告狀。
女兒生下來後,婆婆更是不待見,各種挖苦,這樣的日子我忍了3年,實在過不下去了,和老公提了離婚,我什麼都沒要,只要了女兒,並和老公約定,他每月得支付女兒生活費1500元。
可是離婚之後,生活費他總是一拖再拖,要麼說自己經濟困難,要麼總是藉口多。
有兩次我經濟緊張,找他要錢,他讓我自己去找他拿,我以為他總算轉性了,他提出要求說我們離婚不離家,住在一起之後,他每個月就會擔負起養女兒的責任,我真是氣不打一處來。
現在我已經完全不想見他了,也不知道怎麼了,他這半年開始在女兒面前扮演起慈父,每周都來看女兒,還給女兒買衣服和玩具。
他和我提了好幾次,說我們可以住在一起,這樣對孩子成長也有好處。
我都不想搭理他,可女兒越來越信任他了,他經常借女兒來借題發揮。
我都煩死了,離婚前那幾年日子太痛苦了,現在都還有陰影。
我媽說,如果他現在對孩子也不錯,不如我們復婚,畢竟也有個照應。那是因為我媽從來不知道他的想法和齷齪,我也不想解釋太多,讓他們擔心。
你們離婚後,都怎麼處理和前妻孩子之間的關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