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昨(2)日通過《統計法》修正草案,此為近45年來首度翻修,增訂攸關國家經濟的指定調查項目,主計總處副主計長蔡鴻坤表示,未來工商、人口、農林漁牧普查及指定調查項目,若民眾或企業拒訪將處以3千至15萬元不等罰鍰。
賴揆昨裁示指出,為提升政府統計效能及優化統計調查環境,《統計法》修正草案強化調查分級管理、充分運用既有資料與資訊系統,及規範個別資料保密與受查者配合調查之義務。
蔡鴻坤表示,最近一次修法是民國61年,已長達45年未修法,隨著隱私權高漲、詐騙猖獗,政府進行普查等統計越來越困難,因此修法因應。
工商、人口、農林漁牧普查屬基本國勢調查項目,現行《統計法》施行細則規範,若拒訪將處以5千至30萬元不等罰鍰,此次將拒訪開罰入法。蔡鴻坤說,修法增列指定調查項目,將普查、指定調查拒訪罰鍰3千至15萬元提高到母法的位階。
蔡表示,指定調查項目未來和部會協商特別重要項目,每年公告,主要對象鎖定企業,以美國為例,指定調查分為自願性與強制性,影響國家經濟例如國民所得等調查才會列入,我國物價調查、經濟部的工業生產指數調查等,未來有機會列入,因此指定項目會限縮對家庭層面的影響。
不過,近來詐騙猖獗,政府進行普查時恐遭民眾誤認為詐騙,蔡鴻坤表示,《統計法》修正草案明定,政府單位進行普查時需要出示普查員的普查證,進行電話訪問前也會與警政單位建立聯繫,民眾可透過165反詐騙專線求證。
目前普查拒訪率約為3%,蔡鴻坤強調,現行《統計法》施行細則雖已有相關罰則,不過實務上仍採勸導為主,實際開罰案例很少,政府也會用盡各種辦法,避免讓民眾誤以為普查電訪是詐騙電話,另《統計法》修正案也明定,政府機關經調查取得資料必須保密,不得做統計以外之用途。
日期2017年11月3號發布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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