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內一般禁止吸煙 資料圖片 視覺中國 供圖
37歲的楊君(化名)是名醫生,在醫院裏勸病人不能抽煙是常事。然而最近半年,對於勸人莫抽煙這件事,楊君有了陰影。大約半年前,因在小區電梯 裏勸一名老漢不要抽煙,引發爭執,老人情緒激動心臟病發作離世。家屬將楊君告上法庭,要求40余萬元的賠償,11月1日,該案二審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駐 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審判庭開庭,記者參與旁聽。
回顧
電梯裏勸“禁煙”,被勸者突發心臟病離世
作為醫生,楊君深知抽二手煙的危害,在醫院他常勸阻病人。今年5月2日上午9點多,楊君准備外出,從14層進入電梯后,發現一名老人正在抽煙,電梯內煙味很濃,出於職業敏感,他勸老人不要在電梯內抽煙。
“如果我知道善意的提醒會引發后續一系列事件,我寧可那一刻不说話。”近日,記者見到楊君,他摸着滑鼠的雙手微微抖動,在他電腦中保存的當日監 控視頻中,可以看到雙方在電梯內對話2分鐘左右,其間電梯到了一層、負一層,雙方都沒有下電梯,隨后共同返回一層。在一層院內,兩人繼續爭辯,老人有明顯 的肢体動作。
“我勸他不要在電梯內抽煙,老人可能覺得傷了自尊,情緒比較激動,说我沒資格管他,兩人因此産生分歧。”楊君解釋,“我只是善意提醒他,吸煙對他和大家身體不好。”並说“在電梯間吸煙是不文明行為”,無其他過激的語言。
物業把兩人勸離,楊君去取快遞,返迴路過物業辦公室時,老人已心臟病發作離世。
一審
法院判補償家屬1.5萬元,他認捐不認賠
老人馮清(化名)今年69歲,曾有心臟病史。因抽煙問題與鄰居發生爭執誘發心臟病離世,讓家人很難接受。
家屬認為,楊君與馮清發生爭執又大聲呵斥,導致其心臟病發作,應該賠償。隨后,楊君被馮清家屬訴至法院,追究共計40萬餘元民事賠償。
9月4日,鄭州金水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馮清在電梯內抽煙導致雙方發生語言爭執,馮清猝死,這個結果是被告未能預料到的,被告的行為與 馮清死亡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但馮清確實是在與被告發生言語爭執后猝死,依照《侵權責任法》規定,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過錯的,可根據實際情 況,由雙方分擔損失。
根據公平原則,法院酌定楊君向馮清家屬補償1.5萬元。楊君说,老人突然離世,他也很難過,即便家屬不索賠,他發自內心也想給予家屬一定補償,但這個補償是出於人道主義的捐贈,不是賠償。“我認為這件事情我沒有過錯!”
二審
老人去世與他有無因果關係?雙方激辯
隨后,馮清家屬提起上訴,二審於11月1日開庭。雙方圍繞楊君與老人去世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展開辯論。
楊君的律師單艷偉認為,老人心臟病突發,是其自身存在的疾病,並非楊君所致,也非楊君可預料的。楊君在自己所處的環境遭到污染后積極行使了自己 作為公民的監督權利,這種行為並不會造成死亡的結果。反倒是老人在明知自己有心臟病的情況下,任情緒激動,將本來是一件利人利己的好事釀成悲劇。
而馮清家屬認為,如果说楊君認為抽煙對其造成侵害,電梯到達一樓后他可以選擇自行離開,但事實上雙方在電梯內進行了2分鐘的爭吵。法院並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