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說提到當兵的往事,男性總是有滔滔不絕的話題可以講,但也有許多人覺得服兵役這件事太痛苦,因此找盡各種方法逃避。一位20歲的陳男就為了提早停役,從2樓窗戶跳下,變成重傷,後來他真的如願退役,但也遭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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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台灣目前規定,民國83年後生的人只要服4個月兵役,但還是有人覺得太長了。20歲的陳男4月從高職休學後,馬上收到徵召,到宜蘭金六結營區服役。但他不想忍過4個月役期,竟然選擇「跳樓受傷」來躲避…
在服役第四天的時候,陳男就從營區2樓廁所的窗戶往外跳,掉落在推車上,頭部和手臂受了重傷。送醫檢查後,被判定罹患憂鬱症,結果真的提前退伍。
▼不過事後軍方把這件案子移送到憲兵隊偵查,但發現陳男無法證明他是在「跳樓前」就罹患憂鬱症,被宜蘭地檢署依違反職役職責起訴。陳男則辯稱他是為了想快點出社會賺錢,才會跳樓躲兵役,但現在他卻得面臨1年以上、7年以下刑責,比4個月的兵役還長多了…
雖然可以理解當兵的確辛苦,但對比以前要服更長兵役的人來說,4個月已經很幸福了…
來源: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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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兵制,是一種國家徵募軍人的制度,亦稱為義務役、常備役、充員兵役等,意指全體國民,如符合一定條件(通常是年滿法定年齡,且身體健康、無殘疾的男性),均須強制性加入軍隊服役一段時期(通常由半年至三年不等,視乎國家及軍種而定)。與募兵制(亦稱為志願役)為相對用詞。由於義務役成員是強制性、非自願及非終生性,因此實施徵兵制的國家通常會同時實施募兵制,容許自願選擇以軍人為長期職業的人士,在義務役期完畢後,繼續在軍隊服役。一般士兵由徵兵而來,士官幹部、軍官幹部則主要采志願方式招募,除非志願方式招募不足者,如中華民國每年都會舉辦預官預士考試,招考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義務役青年,使之在服役期間晉升為下士士官或者少尉軍官。中華民國及韓國的義務役制度,近年來常發生棒球球員、藝人的兵役問題。雖然兩個地方法律明文規定男性有服兵役的義務,但仍有一定的轉圜空間;有部分的棒球球員與藝人在國際上有知名度,但因為兵役問題可能導致事業中斷,兵役機關會採取彈性的方式使被徵召入伍的藝人與棒球球員擔任為期十二天的“補充兵”。此外,台灣和韓國的資訊產業發達,為求有效利用資訊產業人才,兵役機關會彈性實施“研發替代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