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我把星兒接回我家了,這是我們當年造的孽,是我們錯了,不該拋棄星兒,她是無辜的孩子,不該受這樣的罪。她以後會是我的孩子,我不會讓她知道你是她媽媽的,你永遠都是她的小姨”。
姐姐的這條簡訊,毀了我幸福的婚姻,可是我卻不敢怪她一個字!
我年輕時因為貪慕虛榮,愛上了有錢的老闆,老闆是外地人,在這邊做生意,妻兒在省外。老闆說妻子只給他生了兩個女兒,只要我給他生下兒子,他就回去離婚娶我為妻。後來我懷孕,老闆並沒有預想的高興,終於在我孕8個月時,老闆悄悄的消失,人間蒸發了。
未婚先孕,我給父母丟盡了臉,他們把我趕出家門,是姐姐求父母不要怪我,我年輕被人騙,我其實是受害者。後來,姐姐帶我到醫院想做引產,可是孩子已足月,醫生不給做引產,建議我們生下來。姐姐就說,那就生下來吧,到時她把孩子偷偷丟到孤兒院門口。
孩子滿月後,我們給她起名星兒,做了記號,姐姐在夏日的一個凌晨悄悄的放在孤兒院門前,看到孤兒院工作人員把孩子抱進去後才回來。這麼多年,我沒有去看過星兒,因為看到星兒,就想到我不堪的過去。倒是姐姐借著去孤兒院做義工,見過星兒幾次。
後來,我和姐姐各自成家,我有了孩子,而姐姐婚後多年,一直未能生育,她一直以為是自己丟棄星兒造的孽,上天懲罰她,所以才想到去孤兒院認領星兒。
姐姐去領星兒那天,給我打了好幾通電話,剛巧我們一家人外出遊玩,我把手機忘家裡了。姐姐沒打通我的電話就給我發了信息。
回來後我一直在廚房忙煮菜,孩子拿著我的手機鬧著要玩游戲,老公幫忙打開然後看到了簡訊。那天,老公陰沉著臉聽完我的交代,直接甩出兩個字—離婚!
我不怪老公的絕情,也不怪姐姐的簡訊,只怪自己,凡事都有因果,這是我當年種下的因,現在我不過是吃這個果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