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個叫張三的夫婦倆共養了三個兒子,一個女兒。他們好不容易才把三個兒子拉扯大,幫他們成了家。最後一個姑娘出嫁時,老兩口把僅有的一對蠟燭台給小姑娘做了嫁妝。由於常年為四個孩子勞累,最後一個女兒出嫁後,張三積勞成疾,不幸去世,剩下老伴年老多病,只有靠弟兄三個輪流養,一個人家住一個月。一次老母在老大家住了二十八天,在這二十八天中,老大家吃的菜是蘿蔔乾、鹽豆兒。
平時經常是開水泡飯。老母牙齒落光,這些菜根本吃不動,開水泡飯更是沒處吃。平時吃不到葷,聞不到腥。老母實在住不下去了,便到老二家去瞟瞟。老二在場上揚糧,一見老母來了,掐指一數,今天二十八,便問:「媽媽,今天是二十八,還沒有到三十呢。」一面吩咐妻子:「今天媽媽來了,添人不添糧,水瓢兒幫幫忙,鍋裡再燒一把。」老母一聽,沒有進老二的家,就徑直朝三兒子家走去。
三兒子和三媳婦連忙拿米煮粥,還炒了幾個菜,端茶倒水,好不熱情。老母心裡覺得舒服了一點,心上想: 一娘生九子,連母一樣心,養了三個兒子,總算還有一個良心好的。老母朝上一瞟,看見廚房裡掛了塊肉,眼睛不時地向肉上瞟瞟,因為好久沒有聞到肉味。老母的心思三媳婦懂了幾分,便和丈夫擠擠眼睛說:「當家的,別人家的肉掛在我家做什麼?」三兒子見媳婦擠眉弄眼,心中也明白了八九分。
「人家的肉怎能吃,家裡的肉都沒了,再說媽媽又不是外人,煮不煮肉吃,也不會計較。」媽媽也沒法子,聽話音,這塊肉是人家寄在這裡的,就躺在床上睡了。睡到半夜,聽見廚房裡在響,便起床瞟瞟,原來是三兒子夫妻倆在偷偷煮肉吃。老母一急,差點兒倒在地上,扶扶摸摸跑到床上,一直到天亮也沒睡。第二天一早,沒有吃早飯就跑到姑娘家去了。姑娘出廣]一見媽媽來了,捧住媽媽的手,相了又相。
原來兩個月不見,媽媽面黃肌瘦,老得多了。媽媽眼淚雙流,把在三個兒子家遇到的事一告訴了姑娘。姑娘說:「不要緊,你住在我家,我要把你養得胖胖的,等身體復了原再說。」這一住就是半年。媽媽的身體真的好了,胖胖的,走路有了精神,做活有了力氣。她對姑娘說:「泡灰不打牆,女兒不養娘。我住在這裡,雖然你不嫌,長期住下去,恐怕女婿也會多話。」姑娘說:「既然媽媽要回去,我把一樣東西你帶回去。」
說著,拿了結婚時媽媽家陪嫁的一對蠟燭台,到銀匠店裡做了十個元寶,五個鍍上金,五個鍍上銀,買了一丈青布,給媽媽做了個暖腰,把十個元寶全部縫在暖腰裡,然後束在媽媽的腰間,便吩咐道:「你回去,這個東西任何人都不給他看,也不要脫下來,如果有傷風頭疼,就帶個信,我來服侍你。」第二天,姑娘請了個推車的,把媽媽送回家去。
還給了幾掛錢媽媽零用,並說:「如果車夫要半掛錢,你就給一掛,如果要一掛,你就給兩掛,學闊氣一點。」車夫送到大兒子家門口,老母便問車夫工錢,車夫只要一掛錢,老母便塞給車夫兩掛錢。這些舉動老大夫妻倆看在眼裡,想在心裡: 老母到妹妹家去了幾天,身體養好了,手裡用錢也很闊氣,莫不是她有一筆遺產? 為弄個明白,有天深夜,大媳婦跑到老母的床上故意幫老母蓋被單,手觸到老母腰上束著一個東西,而且很硬。
大媳婦心裡有了八九分,便告訴老大,想法子把這些遺產怎樣弄到手。老大說:「因為我弟兄三個,來硬的不行,只有待媽媽好一點,最後媽媽給我多分點。」於是買肉買魚,茶食水果床頭不離。老二、老三聽到媽媽有一筆遺產的消息,也爭著接老母到他們那裡住,都爭著給老母做衣裳,買吃的。這樣大約過了兩年多的好日子。一天,老母突然感到身體不適,便帶信叫姑娘來服侍,姑娘來了以後不幾天老母就一命扶了。
母親死後,三個兒子個個不傷心,反而暗暗高興,這下子可以發財了。姑娘當著三個哥哥的面,從媽媽的腰間解下一個沉甸甸的暖腰,把它鎖進一個匣子裡,鑰匙由妹妹保管,等媽媽收斂入士後再分也不遲。
三個兄弟也不太富裕,但三個媳婦主動把嫁妝當了,給老母辦了後事,等媽媽入土以後,他們拆開青布做的暖腰一看,全是金元寶、銀圓寶,正準備拿到鎮上當鋪裡去變錢置家產,結果發現都是假的。三對夫婦哭得死去活來,比母親死時哭得傷心得多,她們連說:「上當、上當、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