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是家裡介紹認識的,我家有三個兒子,家裡十分窮,因而我33歲了都還沒有討到妻子。妻子家有兩個女兒,她爸爸前幾年過世了,家裡只有一個四十幾歲的媽媽。成婚當天我家拿不出來5萬彩禮,岳母說「既然拿不出來錢,那就讓強根來給咱產業上門半子吧,我家不單不收彩禮了,還另給5萬陪嫁,這樣他兩個弟弟成婚也輕鬆點」我媽認為岳母說的話在理,便把我「嫁」過去了。我成了村裡出名的上門女婿。

上門女婿在我們那仍是挺丟人的,我深知只需腳踏實地上班,勤奮幹出一番奇跡我才會得到岳母家的尊敬。 

岳父過世前開了一家豆腐作坊,一家靠這個豆腐作坊為生,收豆子、泡豆子、打豆子、磨豆花、壓豆腐、挑到集市上去賣,非常辛苦。岳父過世後,豆腐坊就荒廢了。我過去後,讓豆腐作坊重新開業,為了養家糊口,幾乎整天泡在豆腐坊,這一干就是四年。本人又不善言談,與妻子的交流很少。豆腐坊的買賣卻是愈來愈好,岳母家對我也愈來愈滿意。 

但是妻子卻受不了了,拋下三歲的孩子,和鎮上的一個帥氣的地痞私奔了。

我被戴了綠帽,還養著個孩子,岳母家在全村都抬不起了。岳母說是她家對不起我,讓我再找個人從頭過日子吧。我也以為岳母家沒臉待下去了,便想帶著孩子回自己的故鄉。但是這個時候,也許是因為對妻子私奔的事急火攻心了,岳母突發腦溢血,雖然挽救過去了,但是岳母卻半邊癱了,大夫說岳母的癱瘓要漸漸恢復,快則幾年,多則一生都有可能。 

小姨子還在上學,這個時候我是岳母唯一的親人了。我假如再丟棄她,那還是人嗎?

我帶著孩子,運營豆腐作坊的時候,就讓岳母坐在輪椅上。回家就給岳母燒水燒飯喂藥。雖然一個大男人這樣幫岳母有諸多不便,但是只需能夠恢復健康,又何須去管這些小事?就這樣在我的悉心照顧下,岳母的身材日漸好轉了,開始能夠扶著牆走路了。三年後,岳母終於能夠站起來了。 

算一算,我也「嫁」過去7年,我也四十的人了。

岳母好的那一天,我便收拾著東西準備回家。誰知岳母卻說她好不容易恢復了,她要在鎮上的酒樓辦酒,把全村人都調集來有一個重要的決定要頒布發表。那天小姨子也回來了,她很快就要大學畢業了。岳母一手拉著我一手拉著小姨子對村裡的人說,今日是我和強根的訂婚宴,我要嫁給他!全場都驚呆了,我手足無措!岳母接著說強根是個重情重義的好漢子,這幾年照顧我,我要嫁給他作為酬報!一個有情意的男人是價值連城,比屋子比車子比彩禮都重要!就是我比強根大12歲,又生過病,希望強根不要厭棄!

我一個四十歲的帶著孩子的上門女婿能再找到妻子都不錯了。 

但是那個人是我岳母啊,雖然她生病的時候我也為她擦過身子什麼的,但是我從來沒有過非分之想,如今岳母提出要嫁給我,而我前妻是私奔的,並沒有離婚啊!如今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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