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勞動部提出《勞基法》修正預告草案,號稱要修正上路不到1年的「一例一休」。然而,你知道這份預告草案修的不只「一例一休」嗎?甚至更動勞基法最核心的七休一精神,被勞團批評是「架空勞基法」,讓勞權倒退30年。

到底勞基法預告草案修了什麼?對勞工有什麼影響?

修法方向1:休息日加班費核實計算

【一例一休修法】
為了讓勞工休息日能真的休息,休息日工資從優計算:做1~4小時,以4小時計算;做4~8小時,以8小時計算。
【最新修法草案】
休息日工資核實計算,做幾小時領幾小時。
外界擔憂,核實計算將削弱休息日「以價制量」的效果,勞工離周休二日越來越遠。(一起追蹤蔡英文勞動政策)。

修法方向2:特休假可遞延一年

【一例一休修法】
特休假一年內未休完,應直接折算工資給員工。
【最新修法草案】
特休假未休完可遞延至隔年,隔年未休完再折算工資。
特休假原先是蔡英文勞動政見中唯一完全落實的,若修法後,員工2年內未休完特休才能折算工資,恐怕無法在1年內得到充分休息。(一起追蹤蔡英文勞動政策)。

修法方向3:輪班間隔由11小時縮為8小時

【一例一休修法】
輪班需間隔11小時(目前尚未生效)。
【最新修法草案】
甲案:以間隔8小時為原則;但如果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可另約定超過連續8小時之休息時間。
乙案:以間隔11小時為原則;但若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可另約定時間,不得少於連續8小時。
但是,在台灣企業工會及勞資會議覆蓋率皆不到1 成的情況下,勞工根本無法說不,過勞的花花班表只會越來越嚴重。

修法方向4:「七休一」將變「十四休二」

此次修法更放寬了原本勞基法的「七休一」規定,過去函釋規定2個例假應間隔6個工作日。
但這次修法擬放寬為經工會及勞資協議後,可挪移例假,恐將造成連續上班12日的慘況。

一例一休花花班

修法方向5:將加班上限由每月46小時提高至54小時

加班上限也不是「一例一休」修法範圍,但在資方多年遊說下,提高加班上限仍成為此次修法草案內容,共分為兩案——
甲案:1個月加班時數上限適度放寬為54小時。
乙案:以3個月為週期計算,單月加班時數上限為54小時,3個月之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138小時。

被消失的7天假呢?

說到這裡,可以看出此次修法其實已經並非「修正一例一休」了,而是更動整部勞基法,及原先保護勞工的精神。
但同時,過去因應一例一休而被砍去的七天國定假日,這次修法卻隻字未提。
若修法通過,最後勞工得到的,恐怕只是更長的工時及更少的假日。

一起來監督吧!

目前的草案因過度向資方傾斜而引起軒然大波,勞動部將蒐集各方意見到11月7日,有任何意見都可以上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平台表達:
此外,修法後可能導致蔡英文競選勞動政見破局,報導者也會持續監督,歡迎來蔡英文勞動政見平台留下你的評價,一起拒絕長工時!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