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的金錢豹酒店女酒駕累犯開賓士撞死烘焙師的新聞,讓全台灣都義憤填膺,紛紛指責這名已經多次酒駕的三寶應該受到嚴懲。可是依照台灣目前的狀況來看,這個願望應該很難達成。











▼日前有網友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出「對酒後駕車累犯、性侵犯與對幼童傷害者增加鞭刑制度」的建議,迅速得到了許多網友的附議。











▼不過近日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在受訪時表示,台灣是《兩公約》內國法的國家,《兩公約》中有明訂了反對酷刑、虐待式刑法,所以一定要遵守。蔡碧仲也表示如今全世界90%的國家都沒有鞭刑,只有新加坡與伊斯蘭國家還保留這項刑法。新加坡的鞭刑是英殖民時代留下來的,可是英國在1948年就已經取消了鞭刑。











▼他也指出要立法鞭刑,是只有上面提到的性侵、酒駕肇事撞死人或是殺害幼童的人要採取鞭刑,還是其他犯罪行為也要?這就考量和涉及到立法技術,到底其他的罪行要不要進行鞭刑?許多網友在看完他的言論之後,紛紛留言表示不讚同:










無可否認台灣的法律對於許多犯罪的人真的是太寬容了,造成許多人都不害怕犯罪,認為自己一定不會被重判,也許是時候來個革命性改變的時候了!

來源:網路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