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路上遇到酒測攔檢點,「自囚」車內拒酒測竟可免繳罰單?北市一名劉姓男子,去年10月駕車遇酒測攔檢,立刻違停在紅線上,還「自囚」車內,任憑員警怎麼拍喊都不理會,警方於是開出拒絕酒測罰單,劉男提告抗罰,一、二審竟都判撤銷罰單,全案定讞。
據了解,劉男當時遇酒測攔檢時,從外車道切到內車道還把車停在紅線上,員警見形跡可疑上前拍窗盤查,不料劉男把自己鎖在車內講手機,再爬到後座睡覺,完全不理會,員警只好逕行舉發,並移送交通裁決所,開罰9萬元加吊銷駕照。
不過,劉男事後提告抗罰,主張睡死車內,根本沒聽到呼叫,辯稱當天沒喝酒,也沒看到前方在路檢,就只是開車累了,才停到路邊戴耳機小睡,完全不知道員警拍喊。
一審認為,劉男無客觀易生危害行為可懷疑酒駕,事實認定看不出瑕疵,警方不應把「不服膺警察威權」的人,都視為酒駕,判決撤銷罰單。交通裁決所怒批,這判決根本就是鼓勵駕駛投機拒酒測,於是再上訴。
二審也認為原判決用法無誤,事實認定看不出瑕疵,指駕駛人須如車輛蛇行、猛然煞車、車速異常等情形,才可合理懷疑酒駕。劉男既然沒有上述行為,警方要求他酒測「即非合法」,劉男無受測義務,一審判決沒問題,因此駁回裁決所上訴,判撤銷劉男罰單,全案定讞。
交通裁決所對此痛批,此判決見解一開,酒駕者均可仿效規避酒測,法律形同具文。民眾怒轟法律根本變相鼓勵投機,但律師認為其實有更好的方法。律師葉書佑表示,例如可以先請拖吊車,來就他違停的部分來處理,藉此讓他走出車門,判斷他是不是渾身酒氣。另外,取締時最好全程蒐證,如有拍到違規行為,更可以合理懷疑,讓投機者無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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