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家裡很窮,母親因為受不了和我爸在一起的艱苦生活,在一個早上和我爸去了民政局辦了離婚,不久後就和別人結婚了。
在我十歲那年,父親和一個認識多年的同事領了結婚證,這個同事也就成了我的後媽,並且還帶來了一個妹妹,一開始我對她很抵觸,畢竟不是親媽,覺得肯定不會對我好,但慢慢發現她是一個很善良的女人。
在對待我和妹妹時,繼母總是偏向於我,很多時候,好吃的,好玩的,都先給我而不是給妹妹,甚至有時都讓我愧疚。
妹妹被我弄哭了後,繼母總是先罵她,說她不懂事,胡鬧,但明明是我的錯。漸漸的,我被她的愛感動了,心也被她融化了。
在我准備結婚的時候,繼母常常說,你嫁這麼遠,我真的很不放心,在婆家要好好照顧自己,無論發生什麼事情,哪怕天塌下來都還有我們呢,其實這麼多年,我早已經把繼母當成了自己親媽,很捨不得她。我拉著她的手說我會常回來看你們的,放心吧。
關於結婚彩禮的事情,爸爸說多少都沒有關系,沒有要求,但是必須讓我女兒以後過得幸福,不能讓她受委屈,老公家聽了很感動,二話不說給了18w。
讓我意外的是在婚禮前一天晚上,繼母找到我,偷偷的給了我一個紅包,她說裡面是張銀行卡,卡裡有19萬,給我陪嫁的錢,這是她自己的錢,讓我無論如何都要收下,聽到裡面有19萬我就慌了,妹妹還這麼小,並且爸爸和繼母收入都不高,我拿了這錢,以後他們怎麼辦!繼母看出了我的憂慮,安慰我說以後再想辦法。
但是我的親媽,開著豪車,穿金戴銀,看著就有錢,在婚禮那天微信轉賬給我999元,看到轉賬通知那一刻,其實我很不好受,也很失望,不是我在乎多少錢,而是親媽對我的態度讓我心寒,一個後媽都做得比親媽好,那一刻突然我就明白了當年爸媽為什麼會離婚,也明白爸爸為什麼願意離婚,為什麼願意和繼母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