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磁場
「磁場」是現在最流行的名詞,無論在佛門中也好,各種心靈學的探討也好,只要論及人性問題,幾乎人人都在談它。其實「磁場」二字是現代語,在古代並沒有這個名詞,而現代人談磁場,似乎也與原始定義不相同了。
磁場原是指地球南北極所散發出來的某種能量,指南針、羅盤因為相應於它而有了指北、指南的功能,人類便藉著這種作用得以辨認方位,在森林、沙漠,或大海中不至迷失,也從中人類才感受到了它的存在。因此我們只是透過媒介去感受到磁場,否則是什麼感覺也沒有的,而且還是專家們透過儀器,經過研究、證明而得來,否則光憑我們肉眼盯著羅盤,或天上的星星猛看,也看不出什麼名堂來。科學家透過克里照像攝影術,發現無論是樹葉、石頭、或是人的手,其四周邊緣會發出一種光,而且剛從樹上摘下的葉子會比地上撿起的落葉光度強出許多,甚至還有各種不同的顏色,由此可確知真的有磁場的存在。再看看這些琥珀、蜜蠟、瑪瑙、水晶,經過特殊的儀器也可測知具有不同程序的能量,而輻射線、X光、α波、β波等也都有,但事實上有誰能直接感受到﹖
今天這樣的知識造成了資訊的泛濫,有些修行人,或一些自以為有功夫者都自認為感受到這些磁場了,但其實都只是幻覺而已,他可能經過某種訓練和留意後,發現某些人身上、或某個地方的磁場好或不好,藉以顯現自己具有特異功能罷了,都是相當執著且愛現的,至於本身是否真的有這份能力,自己並不清楚。
事實上我們對磁場可以用這樣的定義,那就是自然界的任何一樣東西都有磁場,不論水晶、蜜蠟、瑪瑙,乃至所有的石頭、樹木都一樣,只是磁場分成了兩種,一是陰性,一是陽性,當然也是理論上的,真的叫我去分辨,我可感受不出來。有些生意人拿著號稱磁場最強的黃晶說,如果摸它一下連手都會反彈回來,可是我的手把它捏得緊緊的,怎麼卻不見有任何反應﹖如果水晶有反彈性的,是根本不可能拿在手上的,可見這些思維理路是極為矛盾的。因此有這些感覺的人頂多只能說我拿在手中可以感受到一股什麼感覺,因為那只是個人的感覺,別人可不見得感覺得到。這就像喝一杯高級咖啡或品嘗一杯上等好茶,每個人感受的程度都不一樣,感受不到的人固然不能去說別人的感覺不對,但有些人也未免太過分了點,硬把樹脂當琥珀,把人工水晶當真水晶,無中生有,這些都是不對的,千萬不要去迷信。還有些人可以感覺得出那些地方磁場好,那些人的磁場弱,這都不是我們有能力判別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