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半價火車票--笑看『人情淡薄』
開往西安的火車上,一個很漂亮的列車乘務員,盯著一個民工摸樣的中年人,大聲說道「查票。」
中年人渾身上下一陣翻找,終於找到了,卻捏在手掌中。
列車員朝他怪怪地笑了笑,說:「這是兒童票。」
中年人憋紅了臉,囁嚅著說:「兒童票不是跟殘疾人票價一樣嗎?」
列車員打量了中年人一番,問道:「你是殘疾人?」
「我是殘疾人!」
「那你把殘疾證給我看看。」
中年人緊張起來說:「我沒有殘疾證,買票的時候,售票員就向我要殘疾證,我沒辦法才買的兒童票。」
列車員冷笑了一下:「沒有殘疾證,怎麼能證明你是殘疾人啊?」
中年人沒有做聲,只是輕輕地將鞋子脫下,又將褲腿挽了起來—他只有半個腳掌。
列車員斜眼看了看說:「我要看的是證件!是殘聯蓋的鋼印。」
中年人一副苦瓜臉,解釋說:「我沒有當地戶口,人家不給辦理殘疾證。而且我是在私人工地幹活,出了事之後老闆就跑了,我也沒錢到醫院做評定……」
列車長聞訊趕來,詢問情況。中年人再一次向列車長說明,自己是一個殘疾人,買了一張和殘疾人票一樣價格的票……
列車長也問:「你的殘疾證呢?」
中年人說他沒有殘疾證,接著就讓列車長看他的半個腳掌。
列車長連看都沒看,他不耐煩地說:「我們只認證不認人!有殘疾證就是殘疾人,有殘疾證才能享受殘疾人票的待遇。你趕快補票。」
中年人一下就慌了,他翻遍了全身的口袋和行李,只有幾塊錢,根本不夠補票的,他帶著哭腔對列車長說:「我的腳掌被機器軋掉一半之後,就再也打不了工了,沒有錢,連老家也回不去了,這張半價票還是老鄉們湊錢給我買的呢,求您高抬貴手,放過我吧!」
列車長堅決地說:「那不行。」
那個女列車員趁機對列車長說:「讓他去車頭鏟煤吧,算做義務勞動。」列車長想了想說:「好!」
中年人對面的一個老先生看不慣了,他站起來盯著列車長的眼睛說:「你是不是男人?」
列車長不解地說:「這跟我是不是男人有什麼關係啊!」
「你就告訴我,你是不是男人!」
「我當然是男人。」
「你用什麼證明你是男人呢?把你的男人證拿出來給大家看看!」周圍的人一下笑起來。
列車長愣了愣說:「我一個大男人在這兒站著,難道還是假的不成?」
老者搖了搖頭說:「我和你們一樣,只認證不認人,有男人證就是男人,沒男人證就不是男人。」
列車長卡了殼,一時想不出什麼話來應對。
那個女列車員站出來替列車長解圍,她對老者說:「我不是男人,你有什麼話跟我說好了!」
老者指著她的鼻子,說:「你根本就不是人!」
列車員一下暴跳如雷,尖聲叫道:「你嘴巴乾淨點!你說我不是人是什麼?」
老者一臉平靜狡黠地笑了笑,說:「你是人?那好,把你的人證拿出來……」四周的人再一次哄笑起來。
只有一個人沒笑,他是那個只有半個腳掌的中年人,他定定地望著眼前的這一切,不知何時,眼睛流下淚水,不知道是委屈,是感激,還是仇恨。
得饒人處且饒人,事實證明-墨守成規未必是可行的,畢竟『法律不外乎人情!』
以,列車員的立場而言,他們全依照所謂的「規定」在執行任務並無不妥.因為公家單位或某些公司看的是規定,若不以規定為依據,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由、借口,執行時行政將亂成一團,且若善自更改不依規定,執行者有可能因此而受罰或賠償損失。 而以 中年人的立場,難道,眼前的殘疾不如一張紙(殘疾證)! 「殘疾證」應該是為了讓殘疾人士在眾人面前能得以保留尊顏而設置的,但卻因為「規定」的缺失,以及執行者的刻板,反而造成殘疾人士受到更重大的羞辱…這真是讓人情何以堪。 | |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面對規定和現狀有所出入時,有人不怕懲處勇於出面修正,有人卻只懂的明哲保身,即使明知規定有所缺失也是一樣一切依照規定,所以才會有人發明「恐龍法官」一詞,也才會有人指責政府官員不能體民所苦。 若碰到事情與規定有所出入時,執行者能先思考,一個規定的產生必定有其原由,而為了處理這個原由才有許多的規定產生,人非完美,所以制定出來的規定也不可能完美,必定有所疏失,若平常沒碰到不知道有所缺失就算了,但當碰到時,就應該要修正規定中的缺失以求更近完美。 若只一味的以規定為理由,要正確的事依照錯誤的規定去進行,那就本末倒置了。 另外,再用另一個角度來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