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周星馳,無疑是文娛界一朵奇葩,靠他的無理搞笑喜劇電影,站到了大牌導演的最頂峰,固然事業屢創佳績,但愛情卻坎坎坷坷。第一段與羅慧娟相戀了三年多,因聚少離多而分手。

在1991年的《逃學威龍2》中,周星馳遇到了朱茵,之後兩人開端3年的公開愛情,1994年兩人一度走到談婚論嫁的地步。只可惜星爺的三年之癢缺點又犯了,在1995年拍《大話西遊》時,傳出星爺與莫文蔚爆出緋聞,讓朱茵痛斷肝腸,淚灑記者會。

其實,羅慧娟,朱茵還算好的,比她們更慘的是於文鳳,跟了星爺13年,到於文鳳40歲了,周星馳還不打算結婚。於文鳳幫他打理投資,創收達十億以上,星爺當時承諾會支付她投資獲利中的10%款項作為傭金(但星爺承認傭金),當時有棟“天比高”別墅出賣8億港幣,傭金應該是8千萬,但最終星爺只付了1千萬元港幣給於文鳳,在2012年時,於文鳳就因而與星爺撕破過一次臉(兩人是2010年分手),打起了官司。

於文鳳名校出身,是香港建設於鏡波的小女兒,身家不菲。最早是1998年,兩人被拍到在蘭桂坊吃飯。面對鏡頭,周星馳有些鬼祟,似乎不願曝光。2007年,周星馳和於文鳳在銅鑼灣逛街看樓盤。地下情醞釀了十年,星爺終於不再遮遮掩掩。他當著鏡頭牽手於文鳳,而女方微微發福,似乎好事將近。

不過星爺老吊著觀眾胃口,就是不公開。2008年又被拍到兩人同行外出吃飯。這次沒有拖手,但也沒有逃避鏡頭,十分大方。

幾個月後,星媽卻說了一段話,被媒體曲解為兩人已分手:周星馳這一年多都在拍《長江7號》,很少見到他的女朋友,以及他的其他朋友,就連周星馳本人都很少見到。星爺迅速授意助理魏達深放出原話,澄清並無此事。雖未承認於文鳳的身份,但卻是從不回應私事的他首次主動澄清。

但是星媽的話卻引人遐想。早前曾有報導指出,於文鳳一直不入星媽法眼。兩人關係一度十分惡劣,星媽甚至搬到女兒家,避免見面。星媽曾說不會干涉兒子的戀愛和婚姻。但周星馳是個很孝順的人,如果母親都不喜歡這個兒媳婦,他又怎能強行結婚呢。

2010年,於文鳳終於受夠了。分手後,於文鳳向周星馳追討七千萬傭金和顧問費,因為多年以來一直是她擔任周星馳的個人財務顧問。

於文鳳從2002年開始擔任星爺財務顧問,除書面協議每月支付於文鳳2萬至5.9萬港元不等的顧問費,於文鳳指與星爺有口頭承諾,將投資除稅後利潤的一成作為她的傭金。

而星爺於山頂普樂道的獨立屋在2012年估值8億港元,於文鳳認為星爺應支付她8000萬港元傭金。由於星爺在2012年3月曾付1000萬港元,所以多年來,於文鳳都在追討剩下的7000萬港元。

案件糾纏多年,2014年高院指該獨立屋未變賣,未有所指的除稅後盈利,故剔除訴訟,但於文鳳不服上訴,案件將於明年1月再審。

兩人分手七年,官司就打了五年,45歲的於文鳳說她不會放棄上訴,一定要拿到自己的“傭金”為止。

姿色普通的於文鳳,為什麼當初能讓星爺甘願放棄眾多緋聞女星,守在她身旁達13年之久。曾經有很多是星爺好友,後來與他鬧翻的人,都是由於“這個人把錢看得太重”。羅家英有次說漏嘴稱:“周星馳的老婆於文鳳炒樓很兇猛的”。是不是真的由於於文鳳太會賺錢了的緣由,星爺才選擇於文鳳拍拖了那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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