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經常加班,但老闆偏偏就說沒有做夠2小時沒有加班費?現在打工仔有好消息啦!政府修訂法令,就算OT半小時也該獲得加班費!老闆們注意啦!

根據新海峽時報報道,政府將在近期修訂《1995年勞工法令》,以保障雇員的福利。

人力資源部部長裡查烈表示,在新修訂的法令下,就算雇員的加班時數沒有達到公司標准,僱主也必須給予雇員合理的加班費,否則,就會在相關法令下受罰。而這項新修訂法令,也將惠及薪水達到2千令吉以上的職員。

“法令清楚闡明,職員若必須額外工作,就該獲得合理報酬。現有的法令第60A(3)條文列明,任何員工只要是加班,就該獲得加班費。”

他補充,我國有許多僱主都會申請為公司加班費設下條件,如雇員必須加班至少2小時才能領取加班費,不然,則視為免費加班。但是,這些附帶條件都已經違反勞工法令。

“根據法令,就算雇員只加班半小時,也有權獲得加班費。”

他也呼籲受到不合理對待的員工向勞工局投訴,以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利。若是僱主屢勸不聽的話,當局也將會把僱主控上勞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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