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前夫都是農村出身的,我們是經過家長介紹的,只是處了兩月我們就結婚了,因為家裡實在催得緊。
我當初是看上他的忠厚老實了,結婚後不久,我就懷孕了,第二年剩下了個兒子,孩子出生後,我們的生活不堪重負,沒辦法,一個月後,我們就下了廣東打工。
在外面漂泊的日子很辛苦,我們經常要看人家的臉色吃飯,在我要撐不住的時候,廠子裡來了個三十多歲的總管,他對我好,跟我獻殷勤,我受不了誘惑,跟他發展了地下戀情。
從此,沒有人找我的麻煩了,我的生活好過了很多,只是,事情最終還是被前夫知道了,我選擇了離婚。
離婚後,我還跟那個男人在一起,我並不知道,那個男的也不是什麼好人,他是有家室的,有一天我下班回來路上被她打了,她還剖了我的衣服,我覺得很難堪,想回家,可是家已經被我親手給毀了。
後來的這些年,我一直在外面奔波打工,學了一些技術,總歸生活好過了些,也有了積蓄。想兒子的時候我就寄錢回家,想像他穿得很可愛的樣子。
最近我檢查出了腫瘤,還好不嚴重,我回了縣裡摘除。醒來的時候,發現前夫帶著孩子站在我的病床前,他塞給我一個紅包,然後帶著孩子走了。兒子沒叫人,可是我看著他的背影,貪婪又期盼。
打開紅包,裡面是一張卡還有一張紙條,前夫說:你一定要堅強的活著,如果想兒子了,可以回來看看他,我只是跟他說你出去打工了,卡裡有三萬塊,密碼你知道的。
是的 ,密碼我知道,以前我們的銀行卡,密碼都是我的生日。
我拉過被子,在下邊偷偷大哭,我真是慚愧,一直都對不起他們,我想回去跟他們生活,前夫會願意嗎?他會不會不能原諒我?
【婚姻情感,圖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