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老師從小就教我們要「拾金不昧」,不論撿到的款項大小,只要不屬於自己,都要交給警察,而南投縣的一名小學生日前就體現了「拾金不昧」的美德。
這位小弟弟名為夏昌宏,就讀於竹山國小一年級,因為在回家路上撿到16.5五萬元的現金,讓他想到長輩教的道德觀念,於是他耐著風寒在路邊站了30分鐘等待失主回頭認領,無奈苦苦等不到失主,他只好帶著失物回家,告訴爺爺事發經過。
當天為12月7日,當天傍晚爺爺帶著夏小弟弟到派出所報案,終於失主在一個星期之後回到派出所領取失物,他表示,這筆錢是竹山鎮公所為了支付茶葉貸款所準備的,沒想到卻被他遺失,當下心亂如麻,好在有夏小弟弟,他才能找回這筆錢,簡直比中樂透還要開心!
16日竹山國小校慶時,警局的偵查隊長林再豪為了表揚小弟弟,特地帶著同僚到現場頒發獎狀以及獎狀給夏昌宏小弟弟,他表示,小弟弟看到這筆大數目不但沒有被誘惑,還表現出強烈的責任感,非常難能可貴,所以特地到校表揚小弟弟的行為。
這位夏小弟弟的行為真的太棒了呀!比起許多詐騙集團硬要從他人口袋將錢騙出來,他看到別人意外遺失的錢才還懂得要交還到他人手裡,真的非常值得鼓勵呢!希望他未來能夠保持這樣的正直心態,做個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