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在和老公交往了三個月後我和老公結婚了。那時婆婆不是很同意我們的婚事,因為我爸媽要求買房,而老公家的經濟條件根本就買不起房,婆婆又是一個很強勢的人,婆婆聽了後堅定的勸說老公讓他和我分開。連老公也動搖決定和我分手了,可我死纏爛打不同意分開,沒多久我發現自己懷孕了。老公告訴婆婆我懷孕的事後她居然同意了我們的婚事,很快我們就舉辦了婚禮。

結婚才十多天,老公就出去上班了,周末和節假日才會回家來住。懷孕的我和公公婆婆以及大哥一家住在一起,剛開始我不怎麼適應這個家的生活方式,經常回娘家去住。

2005年我的兒子出生了,公公婆婆都高興壞了。我開始很少回娘家,因為我一個人照顧兒子覺得很吃力。在我兒子一歲時,大哥大嫂倆人感情不合鬧矛盾,大哥衝動打了大嫂,大嫂一氣之下離開了這個家。

大嫂走後就再也沒有回來,大哥從此就出了遠門打工,留下他4歲的女兒。大哥出去後,從來沒有給家裡匯過錢,隱約的聽別人說大哥還要公公給他打過錢。就這樣我和婆婆照顧著兒子以及大哥的女兒。

一次,公公在給別人修房子時,從4米高的跳板上摔了下來,及時送到醫院後,醫生說幾根肋骨骨折了,要注意休息,從此公公就沒有再出去工作。家裡的經濟來源全靠我老公的工資,可是他的工資也不過3000元錢,根本不夠一家人的開銷。日子艱難的過著,這一過就是十年。

2015年大哥回來了,並帶著一個漂亮的女人,叫周曼,是回來和他結婚的。那天婆婆悄悄的找到我說:你大哥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個喜歡的人,小曼還不知道他有個女兒,所以你要替他保密,說孩子是你的明白嗎?當我聽到婆婆如此自私的袒護大哥時,心裡怪不是滋味。但我還是照做了,沒有說出來。

大哥有錢了和公公商量著在家附近蓋一棟兩層樓的新房結婚用。很快房子建好了,他們準備結婚了。我為了不影響大哥和他女朋友的關係,私底下跟大哥談過,問他什麼時候把女兒婷婷認回去。大哥總是欲言又止嘆一口氣沉思很久說:等時機成熟後吧……

大哥結婚了,很快新大嫂懷孕了。他們宣布這個消息的時候,我突然忍無可忍的當著大嫂的面問大哥:大哥現在的生活也穩定了,婷婷也該認回去了吧,你看你弟一個月就那麼點工資,他要養我們一家人還要幫你養女兒,根本就養不活。

一大家人聽了我說的話,表情都變得僵硬了起來,婆婆先開口了:你不要怪你大哥,婷婷不是你大哥的女兒。我沒等婆婆說完問到:那她是誰的女兒?婆婆看了看老公又看了看大嫂說:婷婷是你老公的女兒……

我聽到婆婆的話後,頓時奔潰了。我和婆婆照顧的女兒,不是大哥的,而是自己老公的,並且照顧了她十年。我問老公是真的嗎?老公沉默了很久看了一眼大哥和大嫂點了點頭,瞬間我的眼淚一湧而出。

原來,大哥和以前的大嫂根本沒有生過孩子。而婷婷是老公在認識我之前,是他和前女友生的孩子。老公輟學很早,每天無所事事的玩就認識了她。在老公19歲,前女友才18歲時就懷孕了,公公婆婆為他們辦了結婚酒席,只是沒有去民政局領結婚證,因為他們的年齡都沒有達到合法的結婚年齡。

婷婷出生沒多久,那個女人就離開了家,一開始還偶爾回來看看孩子,後來她又找了別的男人並且結婚了。老公突然醒悟了一樣,開始懂事了,聽從公公的安排去上班了。後來就認識了我,為了讓老公的婚姻不受影響,公公婆婆騙我說孩子是大哥的。聽說後來大哥和他女朋友感情不和也是因為婷婷。

當我知道這一切時,我感覺這個家就是一個騙局,感覺他們所有人都合夥騙我,感覺自己就像一個傻瓜一樣被騙了十幾年!我跟老公說:我們離婚吧。老公卻說,都是他年少無知時犯下的錯,希望我再給他一次機會。現在兒子都十多歲了,已經懂事了,我看著他又有些不忍心離婚,怕給他帶來傷害和陰影。

可我看到婷婷時,我的心情就這麼也不能平靜。婆婆知道我有離婚的想法後說,離婚可以,她的孫子必須留下。我捨不得孩子,我該離婚嗎?請給我一個主意吧。

情感點評:

夫妻之間最重要的就是尊重、坦誠相待。愛有時候會讓人沖昏頭腦,在你都沒有好好了解老公以及這個家裡的所有,就衝動的選擇和他結婚了,釀成了現在的苦果。

戀愛的目的就是為了了解對象的人品和他的家庭背景,以及他的脾性是否和你合拍。你和老公才談了三個月,就急著嫁給了他。因為不了解他的過去,不了解他的人品,不了解他的家庭背景,所以你和他結婚後,對他們家的生活方式感到不適應。

你的老公說婷婷是他年少無知時犯下的錯,孩子是無辜的,不管你做什麼樣的決定都不要傷害了孩子。雖然老公有了悔悟,但是年少無知卻不能成為欺騙你的藉口。如果實在忍無可忍老公一家對你的欺騙,那就離婚吧。如果有下次遇到愛情希望你能理性的去愛,並且多了解對方及他的家人,不要對於婚姻操之過急。

撒了一個謊,就必須用更多的謊來圓這一個謊。婆婆是自私的,為了他兒子的婚姻欺騙了你,後來又為了讓大哥能夠娶妻讓你跟著說謊,雖然那個謊是真實的。你說要離婚婆婆還讓你留下你的兒子,顯然你在這個家的地位太微弱了。事已至此,你不能軟弱的任由他們一家來欺騙你,你應該堅強的做自己的選擇。就你的情況,給予你以下幾點建議:

一,不要急著離婚,先觀察一下老公是否是真心愛你。

畢竟已有十幾年的感情,你不能接受的並非婷婷的存在,而是你無法接受被欺騙的感覺。

二,學會接受婷婷,拿她當自己的親女兒一樣對待。

你和這個孩子,已經建立了十年的感情,問問你的內心,難道你一點都不愛她嗎?孩子是無辜的,如若不想離婚,給她足夠的母愛。

三,和老公搬出來住,更有利於你們夫妻感情的發展。

當你生活在一個大家庭,矛盾不斷,總是受委屈時,不如搬出來住。這樣,容易更好的經營你和丈夫的婚姻。

四,為自己找一份工作,讓自己獨立,提升自己的魅力。

女人唯有獨立,唯有有能力養活自己,在家裡才能更有說話權,也才更有決定權。女人有一份工作,不僅僅只是為了獨立,更是為了提升自己的魅力,活得更自在。

五,無法忍受欺騙,建議先分居冷靜一段時間,再考慮離婚。

不要過於衝動離婚,可以先分開一段時間,冷靜的想清楚後,再做決定。愛,一旦被撕碎了,就很難再重新建立。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