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小女孩偷东西被店逼死,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网络图片,与本文无关) |
近日,在网络上看到这个报导:甘肃金昌市永昌县一名13岁赵姓初中女生,近日从县广场高层跳楼亡。知情者指,赵女在广场一则的〝华东超市〞内偷朱古力被发现后,遭超市方面威胁、恐吓及侮辱,并要求加倍赔偿,一时想不开轻生。
事件即引发当地民众强烈不满,大批愤怒的民众在事发后包围涉事超市,从网路流传的照片可见,现场估计有数百、甚至过千人聚集并对超市进行打砸洩愤,现场十分混乱。
(网络图片)
从媒体对事件的描述来看,小女孩的家庭应该是比较贫困。超市负责人找到少女母亲的时候,母亲身上只有10元钱。小女孩可能是很想吃巧克力,可惜家里买不起,才抱着侥幸心理去超市偷窃。
那么超市抓小偷应该也是合理合法的,可是为什么会激起那么多人的愤怒呢?
这让我想起发生在美国的一个故事,对我们可能会有一些启发。
1935年的冬天,是美国经济最萧条的一段日子。这天,在纽约市一个穷人居住区内的法庭上,正在开庭审理着一个案子。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太太。她衣衫破旧,满面愁容。愁苦中更多的是羞愧的神情。她因偷盗面包房里的面包被面包房的老板告上了法庭。
法官审问道:〝被告,你确实偷了面包房的面包吗?〞
老太太低着头,嗫嚅地回答:〝是的,法官大人,我确实偷了。〞
法官又问:〝你偷面包的动机是什么,是因为饥饿吗?〞
〝是的。〞老太太抬起头,两眼看着法官,说道:〝我是饥饿,但我更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三个失去父母的孙子,他们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饿死。他们还是一些小孩子呀。〞
听了老太太的话,旁听席上响起叽叽喳喳的低声议论。
法官敲了一下木槌,严肃地说道:〝肃静!下面宣布判决。〞说着,法官把脸转向老太太:〝被告,我必须秉公办事,执行法律。你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处以10美元的罚金或者是10天的拘役。〞
老太太一脸痛苦和悔过的表情,她面对法官,为难地说:〝法官大人,我犯了法,愿意接受处罚。如果我有10美元,我就不会去偷面包。我愿意拘役10天,可我那三个小孙子谁来照顾呢?〞
这时候,从旁听席上站起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他向老太太鞠了一躬,说道:〝请你接受10美元的判决。〞说着,他转身面向旁听席上的其他人,掏出10美元,摘下帽子放进去,说:〝各位,我是现任纽约市市长拉瓜地亚,现在,请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罚金,这是为我们的冷漠付费,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
法庭上,所有的人都惊讶了,都瞪大了眼睛望着市长拉瓜地亚。法庭上顿时静得地上掉根针都听得到。片刻,所有的旁听者都默默起立,每个人都认真地拿出了50美分,放到市长的帽子里,连法官也不例外。
按理说,一个老妇人偷窃面包被罚款,与外人何干?拉瓜地亚说得明白——为我们的冷漠付费。他告诉我们,人和人之间并非孤立无关的,人来到这世间,作为社会的动物,是订有契约的:
物质利益的来往,有法律的契约;
行为生活的交往,有精神的契约。
善,并不仅仅是一种与冷漠、奸诈、残忍、自私自利相对的一种品质,还是一种精神的契约。一位名叫马丁.尼莫拉的德国新教牧师,他在美国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上铭刻了一首短诗: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
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这正是背弃精神契约的最终结局。
人生在世,谁都有可能遭遇危难和困境,谁都有可能成为弱者,如果我们在别人危急的时候不援手,谁能担保自己不会吞咽孤立无援的苦果?人心只有向善,才能被阳光照耀,所以善的契约才在世界普遍存在。懂得珍惜这种契约的人是高贵的。懂得为冷漠付费的人是明智的。当今的社会太冷漠,我们会为自己的自私付出代价。
是的,这就是超市老板为自己的自私和麻木不仁付出的代价。那么我们呢? 回想一下我们过去走过的路,我们曾经为我们的自私又都付出过什么?- See more at: http://www.ntdtv.com/xtr/gb/2016/01/04/a1245229.html#sthash.28s7LJWy.dpu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