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kg嚴重肥胖?“整形大師”主刀吸脂,45歲女子昏迷9年

原創 紅星新聞 2017-12-22 19:18:12

2008年,45歲的女子張津華倒在了“整形大師”王良發的手術台上,至今昏迷。

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局(現為北京市朝陽區衛計委)當時一份編號為“朝衛醫罰字(2009)828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了事因:手術過程中,局麻用藥利多卡因超過限量,以致張津華構成一級傷殘和完全護理依賴。

身高170cm,體重61.6kg……在丈夫王煥凱眼中,妻子不算胖。但北京名會紅國際醫療美容診所(名會紅美容診所)當時出具的《人體成分分析報告》顯示,張津華體脂百分數“肥胖”,腰臀脂肪比率“嚴重肥胖”。最終,在“專家”的建議下,張津華同意手術:無痕緊致提升,玻尿酸、吸脂(腰腹一圈8個部位)……

但是,手術過程中意外發生:張津華陷入昏迷。

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北京名會紅國際醫療美容診所並無麻醉資質,於是吊銷其《醫療機構職業許可證》,並罰3000元。一年後,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局又連發兩份《行政處罰決定書》,主刀醫生王良發、麻醉師余奇光的《醫師執業證書》被吊銷。

但王煥凱堅持要為妻子討個說法,他認為,王良發、余奇光涉嫌醫療事故罪,“必須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在此事件後不久,余奇光去世。名會紅美容診所創始人倪薇薇在接受央視采訪時曾稱,余確因此事自殺身亡。

2016年11月,王良發被刑拘,數日後,被取保候審。

▲張津華出事前後對比 受訪者供圖

日前,“整形大師”王良發取保候審的期限已滿,因醫療事故鑑定未果,在取保候審期滿後,北京朝陽警方未對王良發變更強制措施。這令張津華的丈夫、55歲的王煥凱如坐針氈。在王良發被取保候審期間,王煥凱曾3次申請醫療事故鑑定,但均被北京市朝陽區衛計委告知,“無法進行。”最近一次被拒絕的原因是,醫療事故爭議中,醫方主體名會紅美容診所已不存在。

9年過去,當年被診所認定為“嚴重肥胖”的張津華已不成人形,王煥凱說:“她已是骨瘦如柴,只有35公斤的樣子。”對此,王煥凱感到無能為力,他說:“我最大的願望是,太太活著。”

身高170釐米、體重61.6公斤

診斷顯示:體脂“肥胖”腰臀“嚴重肥胖”

出事前,張津華是一名商人,她和丈夫王煥凱旅居匈牙利,在異國他鄉打拚。當年7月,張津華回國。

▲張津華出事前的舊照 受訪者供圖

在丈夫的陪同下,她曾去名會紅美容診所咨詢了一次,“當時沒計劃做吸脂手術。”月底,王煥凱返回匈牙利,料理公司事務。誰料,這竟成“永別”。

王煥凱清楚地記得,事發當天他和妻子最後通話時的場景:2008年8月4日中午(匈牙利時間),他打開電腦,和妻子視頻,兩個女兒就守在一旁。張津華問:“你想我了嗎?”王煥凱答:“不想。”視頻中的張津華佯裝生氣,沖著兩個孩子嚷嚷:“去掐你爸爸去。”

回憶起當時的情景,王煥凱重復了幾次,“這是和太太的最後對話,永遠忘不了。”王煥凱本來准備8月5日帶著兩個女兒回國,但是,一切被突如其來的意外打亂——“她在視頻裡給我說,那晚要去名會紅美容診所。”王煥凱回憶,直到手術前,他都不知道妻子要進行吸脂手術,“她不算胖,身高170cm,體重61.6kg。”

按照美容診所“專家”給出的《建議方案》,45歲的張津華被說服吸脂,上面顯示她身高170cm,體重61.6kg,體脂百分數“肥胖”,腰臀脂肪比率“嚴重肥胖”……

▲張津華當時在美容診所被分析為腰臀脂肪比率“嚴重肥胖” 受訪者供圖

▲名會紅醫療美容診所手術知情同意書上顯示手術中一項為:腰腹吸脂 受訪者供圖

張津華准時趕到診所,並支付了121682元費用。2008年8月4日晚11點,手術開始,主刀醫生是王良發。

陪張津華去診所的是朋友鄭雪娟,據其回憶,診所拒絕陪護,於是自己返回家中。病歷顯示,第一台手術完成後已是8月5日凌晨。這時,張津華一切正常。隨後,由王良發主刀,進行腰腹吸脂及面部手術。手術中,意外發生。

張津華具體何時昏迷?名會紅美容診所的搶救記錄與北京急救中心的記錄完全不同。

名會紅提供的材料顯示,(8月5日)約4:03分,張津華突然出現呼吸困難,變淺變慢,且血氧持續下降,至4:06分仍未緩解。4分鐘後,診所報警。

但北京急救中心《院前救治記錄摘要》顯示,“(張津華)因意識不清1小時,於2008年8月5日3點56分呼叫120。患者於1小時前在美容診所內做美容手術過程中,突發意識不清,呼吸停止,給予腎上腺素應用,用量不詳,呼吸機輔助呼吸診療後,病情不見好轉,叫車轉院,救護車4點22分到達現場……”

所有材料顯示,張津華的確倒在了手術台上。

“大約8月5日凌晨4點半,接到美容院(診所)的電話,說你朋友不太好。”回到家中的鄭學娟突然接到診所電話,當她趕到診所時,120的救護車已經到達,“一名男醫生對我說,她情況不太好,呼吸衰竭,已經昏迷。”

那時,遠在匈牙利的王煥凱還在睡夢中,他被電話鈴聲驚醒,之後改簽了更早的機票,於2008年8月5日從匈牙利趕回北京。

在醫院見到妻子時,王煥凱悲從中來,“妻子面目全非,嘴裡插著管子,並且佩戴著呼吸機。”

超范圍開展診療活動

美容診所及主刀醫生證書被吊銷

直至今日,王煥凱都無法想像,曾經好動的妻子在一夜之間成了這般模樣。他喃喃自語:“她喜歡活動,經常打球,很少生病,很少吃藥。”

▲如今只能躺在病床上的張津華 受訪者供圖

但是,事情已經發生。

北京華夏物證鑑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鑑定意見書》顯示,名會紅美容診所在手術中使用的腫脹液總量約4000ml,鹽酸利多卡因總劑量達2.4g,鹽酸腎上腺素總劑量達4mg,“使用量過大。”

當時的北京市朝陽區衛生局查明,主刀醫生王良發及麻醉師余奇光麻醉用藥利多卡因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臨床用藥須知》(2005年版)一次限量6.0mg/kg的規定,致使張津華目前構成一級傷殘和完全護理依賴。

▲司法鑑定書部分內容 受訪者供圖

▲醫院病歷的部分內容 受訪者供圖

一年後,北京華夏物證鑑定中心接受張津華方代理律師委託,對張的遭遇進行司法鑑定。鑑定結果顯示,名會紅美容診所關於張津華的昏迷時間記載不實。同時,該診所在張津華昏迷後延誤了搶救時機。

2014年,王煥凱一方曾提起民事訴訟。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曾委託第三方鑑定機構北京通達首誠司法鑑定所再次作出鑑定,結果與華夏物證鑑定中心結論一致:張津華的損害後果與醫方醫療行為存在直接因果關系,醫方(名會紅美容院)應承擔全部責任。

▲司法鑑定書部分內容 受訪者供圖

事發至今,9年了,看著病床上的妻子,王煥凱深感無奈。幾年前,他就聽到了極其糟糕的消息,“醫生看到妻子的片子後,第一句話是:這個人還活著嗎?第二句是,這是他從醫幾十年來看到最嚴重的病人,大腦已經空了。如果不是還有癲癇,大腦異常放電,其實已經腦死亡了。”

▲如今的張津華 受訪者供圖

▲張津華舊照 受訪者供圖

“出事時,二女兒不足8歲,天天哭鬧,要媽媽。大女兒18歲,只能哄著妹妹,肩負起媽媽的責任。”王煥凱說,“每每想到這些,我的心都在流血。”

張津華昏迷後,王煥凱開始四方奔走,“要為太太討個說法。”

2009年12月底,當時的北京朝陽區衛生局吊銷了名會紅醫療美容診所的《醫療機構職業許可證》,次年,主刀醫生王良發和麻醉師余奇光的《醫師執業證書》被吊銷。

主刀醫生取保候審期限屆滿

張津華代理律師:診所違法成本低,不能保護愛美女性

診所和相關醫生雖然都受到了處罰,但王煥凱認為,在這起事件中,相關責任方已造成故意傷害,因此多方奔走,希望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於是,2014年,王煥凱決定撤回民事訴訟。

張津華的代理律師解釋,民事判決生效後,就不能再走刑事訴訟,但刑事案件到了法院階段後,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她告訴紅星新聞,2015年,在檢察院的監督下,北京市朝陽區衛計委將案件移送到了公安機關,“公安於2016年1月刑事立案。2016年11月,主刀醫生王良發被刑事拘留,但公安機關報檢察院批捕時,沒有獲准,因此,王被取保候審。”

▲網上刊登的王良發資料信息 網站截圖

王煥凱告訴紅星新聞,當時,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向警方出具了《不批准逮捕理由說明書》,其中稱,“本案現缺乏公安機關委託第三方鑑定機構所做的專門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缺少關鍵性證據。”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中明確,鑑定申請需醫患雙方協商一致共同向市醫學會提起,或患方向醫療行政部門投訴由醫療行政部門移交醫學會鑑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申請委託醫學會鑑定。

在王良發取保候審這一年期間,王煥凱一直在為醫療事故鑑定一事奔走,但未果。

今年10月19日,北京市朝陽區衛計委曾向王煥凱書面回復稱,醫療事故爭議中的醫方主體已經不存在,因此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無法進行。

▲北京市朝陽區衛計委給王煥凱的答復意見書 受訪者供圖

張津華的代理律師告訴紅星新聞,在張津華的案件中,名會紅美容診所責任最大,但醫療事故罪和非法行醫罪的主體是自然人而不是單位。“名會紅美容診所只受到了行政處罰,即被吊銷證照,並處罰款3000元。其違法成本太低,不能保護愛美女性。”

同時,在《刑法》中,醫療事故罪被認定為,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犯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張津華代理律師稱,“但該案中,由於醫務人員違規超診療范圍實施麻醉,以致被害人張津華長期昏迷。如按照醫療事故罪認定,太輕。”

目前,網上關於王良發的最早資料是在2年前更新。公開資料顯示,近年,王良發曾在多家美容醫院執業,不過,紅星新聞在國家衛計委官網上並未查詢到其執業信息。

紅星新聞多次嘗試聯系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但該院工作人員稱,“不會就此事接受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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