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跨境詐騙案的審判結果昨天終於出爐,張凱閔、林金德因被認定為主嫌,兩人接被判15年有期徒刑,罰金15000元人民幣(約台幣7萬)。
肯亞案總共有85名被告,被中國警方押解的嫌犯總共有70多人,其中包括了44名台灣人,此案在北京審理,從7月開庭至今,結果終於於昨日上午8時30分、10時、下午2時分批宣判。
此案嫌犯實行「公司化管理」,法院認為此案符合詐騙集團認定條件,而其中台灣的張凱閔、林金德被認定為主犯。
根據調查,張凱閔三度參加詐騙集團,擔任三線話務員,是集團的主要管理者,詐騙期間假冒司法人員身分騙了75位民眾,其中包括了許多老年人和學生,到手約台幣一億多;林金德則是負責擔任電腦操作手,亦為主要管理者之一。
兩人除了被判15年有期徒刑以外,同時也遭褫奪公權3年。其餘主犯刑期也都在10年以上,從犯最輕則是被判有期徒刑2年。
許多台籍嫌犯的家屬去到北京聽審,審判期間在旁聽席不時啜泣掩面,雖然宣判結束後他們大多不接受訪問,但是先前在會面嫌犯時,他們就曾表示海峽交流基金會並沒有提供充分協助。
當天審判長並無詢問是否有人要上訴,其只說明了被告可以在收到判決書後的2-10天提出上訴。
選擇用如此不當的行為詐取他人辛苦賺來的血汗錢實為不妥,雖然有期徒刑看似判決很重,但是這種行為不值得同情,更不應用心軟助長這種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