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時兇嫌江俊鴻將女方載回自己租屋處
原 本只是一起援交事件,卻因失控的獸慾,演變成無法挽回的命案!新北市新莊區警方突然接獲報案,電話那頭傳來年輕男子顫抖的聲音,驚恐地說:「我殺了人,屍 體在我旁邊,我要自首。」僅21歲的兇嫌江俊鴻,酒後在租屋處勒斃援交女子還加以[性·侵],事後倒在一旁呼呼大睡,伴屍五個多小時清醒後,才報警自首。
警方調查,兇嫌江俊鴻的父親在他出生前就拋家棄子,由母親獨力撫養長大,但16歲那年母親過世,之後就由舅舅接手照顧。
江嫌因為家庭因素,沒有讀過國中,退伍後在新北市樹林區的鐵工廠工作,下班後偶而會到舅舅的鹽酥雞攤位幫忙,甥舅感情不錯,在新莊區的華興街租屋上下為鄰。
江嫌供稱只想勒昏女方硬上,沒想到失手
據 悉林嫌原本有位交往一年多的女朋友,但案發前不久因故分手,失戀的他天天借酒澆愁,淩晨,江俊鴻在三瓶啤酒下肚後,突然色心大發,雖然當時身上僅剩下 400元(約56塊馬幣),但忍不住精蟲衝腦,他仍上網以「新莊阿俊」的暱稱,在聊天室尋找援交對象,最後約到20歲的林姓女子,雙方談妥以3千元 (約 422塊馬幣)進行床上交易。
淩晨4時許,江嫌騎機車依約到三重區天臺廣場,將林女接回租屋處,女方先自行洗澡,但 洗完後卻發現月事來潮,便告知江嫌狀況想要取消床上交易,並拿了吹風機在客廳沙發上吹乾頭髮。孰料江嫌在酒精催化下,早已慾火中燒,獲悉女方無法如他所 願,認為是因對方發現他錢不夠而拒絕。
警方在現場找到勒斃女死者的吹風機
江 嫌惱羞成怒索性趁女方不注意,從後方勒住她的頸部,待其無力反抗倒下後,再以吹風機的電線繼續緊勒,前後時間超過10分鐘。江嫌隨後將已無反應的林女抱到 床上,污辱得逞,完事後還不以為意的睡倒在她身旁,直到白天醒來,才驚覺對方已氣絕多時,嚇得蜷縮在屋內牆角不知所措,到了中午回過神來,才忐忑報警自 首。
經查死者原就讀南部的大學,家境並不富裕,為了要分擔家計,死者唸完大一後休學,暑假在燒烤店打工,事後家屬也無法置 信,原本乖巧的女兒會去援交,因此遇上惡狼慘遭殺害並污辱。到案後江俊鴻辯稱,當時只想勒昏死者硬上,不料卻失手勒斃,因不知道對方已死亡才繼續污辱,並 非蓄意污辱屍體。
案發後警方在命案現場附近調查採證
不過經法醫鑑定後,研判江嫌[性·侵]時林女已死亡,認為江嫌用手及吹風機電線緊勒對方頸部,時間長達10多分鐘,應知道這會造成女方死亡,涉嫌殺人。而檢方當初偵查時,也認為江俊鴻是先殺害死者後,再予以污辱屍逞慾,因此以殺人、污辱屍體起訴。
不過歷經一、二審,法院都認為江嫌主觀只是打算硬上死者,不慎失手才勒斃對方,造成污辱屍體結果,本人並不知道自己在[猥.褻]屍體,因此改依強制未遂、故意殺人罪論處,但考量他自首犯行,高等法院改判18年。
死者家屬到殯儀館認屍後癱倒在地上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