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明年1月1日起擴大實施,管制對象從現行7大類、2萬家業者,新增包括飲料店、藥妝等7大類共8萬家業者,但很多民眾對於這些類別涵蓋店家仍多不知,包括誤以為飲料店只管手搖茶飲或咖啡店,實際包含冰果店、豆花店都有納管,藥妝店納管對象,很多民眾也不曉得包含中藥店。
明年1月1日起新納管限塑商家(民眾必須自費買塑膠購物袋),包括醫療器材行、藥粧、3C零售、書店、洗衣店、飲料店及西點麵包店等7大類,比起第一階段只管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共2萬家商家,這次新增8萬家是第一階段的4倍之多,因為涵蓋層面廣,《蘋果》也特別整理民眾詢問環保署或網路討論的明年起限塑疑惑跟正解。
在新增的7大類別中,民眾最大疑惑是飲料店的定義為何,多數人都以為只有製作茶飲、咖啡的店家,但環署廢管處說明,實際納管的飲料店對象是現場製作茶、咖啡、冷熱飲、果汁、酒精飲料和冰品等業者,民眾可能認定非飲料的冰果店、豆花店及冰淇淋店,都是納管對象。
很多民眾及店家有疑惑詢問環保署類別還有藥妝店,環保署說只要領有藥商許可執照的業者就要納管,中藥店也包含其中。另外,美妝類別是只要清潔、保養用都算,不是只有化妝品跟香水,販賣洗髮精、染髮劑、香皂等專賣零售店都在7類店家中,也有一些是商家誤以為自己也要納管,最主要是在西點麵包店,環保署定義是從事烘焙麵包、西點、蛋糕、餅乾等食品的零售業者,但很多人不曉得有排除中式食品業者,也就是像鳳梨酥、太陽餅等中式糕餅類別店家,不是納管對象。
民眾常搞混的還有新增商家類別,以為塑膠都是需要自費,環保署解釋,包括盛裝藥品的袋子、藥袋(有用藥注意事項)、洗衣店的衣物防塵包裝袋以及盛裝麵包的袋子,都是不用自費,需要花錢是在這些袋子外還要再加個購物提袋盛裝才需要自費。
此次擴大限塑類別外,也有一些新的規定,導致原有納管商家類別,有排除不用自費的塑膠購物袋也納管其中,最主要是可分解材質的塑膠袋不用納管規定已取消,因此四大超商等用來裝咖啡杯的可分解材質手提塑膠袋,因為不能免費提供,民眾去超商買咖啡要拿塑膠提袋也得付費。
飲料店還有一個很大疑惑是很多上班族喜歡集體叫外送飲料,店家外送盛裝飲料杯的袋子,只要是塑膠袋也必須自費。此次擴大限塑也取消厚度須達0.06公釐的規定,由商家自行決定,民眾不要以為花錢拿到很薄的塑膠購物袋是違反規定。(洪敏隆/台北報導)
下月起冰品店也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黃世宏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