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發生車禍已經夠可悲,運氣如果再更不好一點,撞到「車價等於一棟豪宅」的名車時,所需的天價修車金額就算不吃不喝500年也賠不起!前日,一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分享了一件差點讓他要去賣腎賠錢的經驗,他在文中表示「我老婆問我說是什麼車,還說差點擦到它,嚇出我一身冷汗」。
▼一名男網友在「爆廢公社」上傳了與老婆的對話紀錄,對話中老婆問他「這是什麼車」,他一看照片就立刻回覆「遠離他」「拜託」。
▼懂車的網友們應該都已經知道是為什麼,原來這台只照到車屁股的白色車是一台價值快2000萬的Aston Martin Vanquish Carbon!難怪原PO看到老婆說差點擦撞到的時候會嚇到拜託老婆趕快遠離!
網友們在看完後都紛紛表示,在路上看到名車真的壓力很大,「看到大車要保持100公尺距離才安全,看到超跑要保持1公裡的距離才安全」,的確這台車子的價格真的高到就算賣腎也有可能還不起!甚至還有網友開玩笑的說,開名車的都犯了公共危險罪,因為造成大部分國民的恐懼啦ㄅ
網友回應:「碰大車要命,碰超跑要你生不如死」、「為什麼不能好好開車,一定要試圖去不小心撞到人家?」、「開名車本無罪,但周遭的車輛壓力就很大,應該推超級名車上路險才對(有保險公司肯承辦嗎?),不然…稍微擦撞到就是整年薪水了」、「這些人有錢開這種車上路....給路上的人好大的壓力.....這些土豪可比飆車族一樣可恨..........鄙視它們」、「應該修法,碰撞到超跑該設天花板條款,不然引起大家用路人恐慌。不合情理。該提倡修法。超跑開的起該不怕撞吧!」
奧斯頓·馬丁·拉宮達有限公司(英語:Aston Martin Lagonda Limited),簡稱奧斯頓·馬丁,是一家英國的豪華跑車及大型旅行車製造商。該公司在1913年以Bamford&Martin有限公司(英語:Bamford & Martin Ltd.)之名由Lionel Martin與Robert Bamford創立。 1915年,第一輛品牌名稱為奧斯頓·馬丁(英語:Aston-Martin)的汽車組裝完成。該品牌聲稱其專製可行駛於一般道路上的賽車,並因此積極參與賽車活動。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該公司僅有製成幾百輛奧斯頓·馬丁。
1947年,英國企業家大衛·布朗(David Brown)接手該公司。在某些車款名稱中仍可見其縮寫「DB」。在其經營之下,公司於賽車賽事上獲得積分,車款設定策略亦告成功;但是,由於財務問題,布朗不得不於1972年出售公司。1987年,福特取得其75%股權,並於1994年將其完全收購。[1]
直到1990年代中期其創建80周年時,該公司只生產了約1萬6千輛汽車。其中知名者有出現於詹姆士龐德系列電影1964年作品《金手指》中的DB5模型,這輛汽車被視為英國文化的象徵標誌。[2]
2007年3月,福特售出其大部分持股予一個由英國賽車公司Prodrive所領導的財團,該公司之領導者為其首席執行官David Richards[3]。2012年12月,義大利私募股權基金Investindustrial簽署合同取得其37.5%股權。該公司透過增資投資1.5億英鎊。[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