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委託書規則新增簡鴻文及中鋼條款。金管會昨(2)日公布最新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新增委託書徵求人應出席股東會,且不得在徵求委託書的書面或廣告上,記載「徵求人得不出席股東會」的文字,違反者罰24~240萬元,且3年內不得再擔任徵求人。
其次,金管會也新增委託書徵求公平性,明訂公司交付股東會紀念品給徵求人,應以公平原則辦理,即公司只能推出一種紀念品,且若有其他徵求人,也必須提供同樣的紀念品。至於零股股東是否也能領取紀念品,像是1股與1,000股的紀念品是否一樣,則由公司依公司治理自行決定。
金管會昨日公布「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就新增徵求人必須依股東委託出席股東會,也不能在徵求書的書面上或廣告內容載明不出席。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表示,只要徵求人不出席股東會或在徵求書面上有類似得不出席的文字,都會被罰款24~240萬元不等,且3年內不得再出任徵求人。
證期局表示,這項新規定起因於2017年3月舉行的台紙股東臨時會,當時兩派相爭,公司總經理余美玲與董事長簡鴻文撕破臉,召開股東臨時會要罷免董事長,簡鴻文派則徵求委託書,且表明「徵求人得不出席」,意欲造成出席股數不足,讓股東臨時會流會,無法舉行相關議案。
張振山強調,鼓勵股東出席股東會參與公司治理,若委託書徵求人不出席股東會,將可能影響到股東委託其出席行使表決權的權利,因此明訂徵求人應依股東委託出席股東會,且不得在徵求書上記載不出席股東會等文字。
在新規定出爐前,如台紙股東臨時會若真的流會,另一方只能以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損失,新的規定即被認為是「簡鴻文條款」。
另一項新規定則是中鋼每年股東會贈品都讓股東大排長龍,甚至搶破頭,張振山說,有些人甚至刻意將股票化為零股,要多領贈品,過去規定未明,公司擔心若不發給零股股東贈品,恐違反公平原則。
這次證期局則是強調,零股股東可否領股東會贈品,由公司自行考量訂定,畢竟1股與1,000股領的贈品若一樣,數量上是否符合公平原則,也要各公司自行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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