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一位司機酒駕,撞上了正在作業的7名環衛工人,造成了5名2傷的慘劇。據說現場將人撞出了至少30米,瞬間飛到了對面車道,目擊者痛哭,“為什麼開得這麼快?”
這種人真是死有餘辜。
關於酒駕的危害交警天天查、天天講,而且酒駕已經入刑,我不知道別的城市如何,反正我市真正做到了只要被查到誰也撈不出來,先老老實實拘留完再說。但就是有這樣的人抱著僥倖心理,把別人的命、自己的命全都不當回事。
走路的人怕司機抽風,而開車者最討厭的則是那些闖紅燈的人,視紅燈於無物,臉上一副“你撞我呀,你有本事來撞我呀”的挑釁表情。更難以理解的是那些推著童車闖紅燈的人,他們把自己的孩子伸到最危險的車流中,一旦有哪輛車躲閃不及,他們的孩子肯定比他們要先倒霉。
曾經在公車上看見有爺爺帶著六七歲的小孫子,孩子淘氣,站在座位上一直蹦,售票員幾次勸說,“座位上不允許腳踩,而且危險,讓孩子下來。”爺爺全都當耳旁風,還笑眯眯地看著孫子,結果孩子蹦來蹦去沒站穩,從座位上跌下來,頭也磕破了。
溺愛孩子的家長大概最能代表那些不喜歡遵守社會規範的人們的心理:憑什麼我家孩子就不能隨心所欲?憑什麼我就要接受束縛?
但他們或許不知道,很多今天已經約定俗成的社會規範,都是一條條人命換來的。
比如航空公司最早是沒有安檢制度的,因為那時能坐得起飛機的都非富即貴,誰都沒想到群眾裡面有壞人。結果在1933年10月10日,一架波音247客機,僅僅升空300多米便爆炸墜毀,經過調查,發現屍骸上有硝化甘油的殘留物,證明是人為所致。
這一發現給了世人晴天霹靂一般的震驚,原來真的有如此傷心病狂之人,居然在飛機上放炸彈。
案件始終都沒有偵破,元凶一直逍遙法外。不過航空公司因此明白了上飛機之前要檢查乘客是否攜帶炸彈,安檢制度從此開始。
到了1949年,加拿大太平洋航空公司的DC-3航班不幸又遭遇了炸彈空難。這次找到了凶手,原來是一位出軌的男人,為了和小三雙宿雙飛,給妻子買了巨額保險,然後把炸彈放進航空郵包中。
此案之後,所有的航空公司又學會了一招:航空郵件統統也得安檢,搞不清楚內容的一律不給上飛機。
可是,1955年又發生了著名的美聯航629航班空難,炸彈被裝在機尾行李艙中一位乘客的行李里,這位倒霉的老婦人被自己的兒子謀害,動機是一份4萬美元的保險單。從那時開始,所有的機場都要安檢乘客的行李了。
一部航空安檢發展史,就是一部警察和犯罪分子鬥智斗勇,以高昂的代價換取不斷堵塞規則漏洞的血淚史。
航空安檢技術每一次的升級,幾乎都是對於犯罪分子手法的“創新”做出的改進。
當你抱怨航空公司為什麼不讓液體上飛機,為什麼有人將行李丟在飛機上,然後自己私自從中轉站走了要重新安檢——某年我在昆明坐飛機,就因為有人擅自在杭州中轉的時候下了飛機,然後機場要求乘客全部下飛機,重新安檢,有些卻乘客堅持不下——看完這個故事,應該對這些事情多一點理解。
對一些人造成的不便,是為了確保更多人的安全。
同樣,現代社會很多規則的建立都附加著犧牲。
騎摩托車為什麼必須要求戴頭盔,就是因為人們發現,在那樣的高速之下,不戴頭盔的人若是摔倒了,腦袋將如西瓜一般的不堪一擊。
桑拿房為何標註著心臟病和高血壓患者不能長時間使用,或許也是因為有人因此死掉,然後人們才知道總結經驗,這神仙一般的享受也不是人人都享得起。
高速上不允許拋物,消防通道必須暢通,裝修不能打掉承重牆,人多之處不可推搡擁擠,電梯中不要打鬧蹦跳,俗世的種種條條框框都來自於文明的進步和科學的載入,也是對所有人的保護。
所有的自由都是從不自由中來,優等公民應該像我閨蜜那樣,永遠不闖紅燈,永遠都走人行橫道線,沒有消防通道的地下商場從來不去,有人笑話她活得謹小慎微,她笑,“我的膽子很大,但我的命更貴。”
有小聰明的人總惦記著從社會規範中佔便宜,為自己逃過規則的慣例而竊喜,但這樣的人遲早會吃大虧。
而真正的聰明人,從不會輕易逾越雷池一步,他們永遠行走在人生的斑馬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