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因不滿待遇將美國船東告上法院的2名印尼籍漁工,3日與船東達成和解,但金額未知。先前他們以人口販運受害者的身分獲得美國頒發的簽證。
不過業界人士表示,本案結果將不會影響到其他800位替夏威夷漁船工作的外籍船員。往後這批外籍漁工們恐怕還是會因為沒有工作簽證而無法在靠岸時登陸。
Hawaii fish caught by foreigners, for un-American pay. https://t.co/4GidWPAbsf pic.twitter.com/4DF6N0utUB
— The Associated Press (@AP) 2016年9月8日
提供漁工母語版的行為守則
這2名漁工分別為索里興(Sorihin)與法塔赫(Abdul Fatah)。
2009年2人在無法繼續忍受言語暴力、尋求藥物治療被拒及巨額違約金的威脅下,趁所屬船隻「海皇后二號」(Sea Queen II)靠岸於舊金山的漁人碼頭(Fisherman's Wharf)卸貨時逃跑。
「海皇后二號」與姊妹船。(美聯社)
隨後,美國聯邦官員鑒於2人身分,特別予以專給人口販運被害者的簽證;2人並在2015年以上述指控將船東兼船長的阮華(音譯)告上法院。3日出爐的和解內容要求「海皇后二號」及其姊妹船提供船上的漁工詳細的行為守則。
文件須以漁工的母語寫成,方便他們知悉自身權利及求助途徑。
另外,兩艘船上的漁工一周至少要休息77小時,且有權掌握自己的護照。
AP揭露夏威夷外籍漁工的惡劣處境
以夏威夷檀香山(Honolulu)為基地的130餘艘商業捕漁船上,幾乎清一色都是薪資相對低廉的太平洋島國或東南亞籍漁工。由於缺乏合法證件,他們從未在靠岸時踏上美國土地。
「海皇后二號」船上的外籍漁工。(美聯社)
2016年針對「海皇后二號」展開調查的《美聯社》(AP)團隊更發現,船員生活環境惡劣,被迫得用桶子如廁,也飽受床蝨咬噬所苦,有時甚至吃不飽。有些漁船甚至要求漁工在時薪僅70美分(約新台幣台幣22元)的情況下連續工作20個小時。
業界稱不受和解案影響
當地130多艘漁船所屬的「夏威夷延繩釣協會」(Hawaii Longline Association)成員庫克(Jim Cook)指出,這起人口販運的和解案並未提供一些有別於現狀的條款要求,「所以我們不認為會(對該協會的漁船)帶來影響。」
Via @seattletimes, #HawaiiLonglineAssociation filed court motion to defend practice hiring #foreign workers: https://t.co/zUwKKFBFTs
— The Food Institute (@FoodInstitute) 2017年11月2日
庫克認為和解內容所提示的做法早為業界所採用,都是一些最基本的條款,他透露該協會正在自行準備一版行為準則,日後將提供給船東及其船員。
警鐘效果能否帶來實質改變?
索里興的律師則強調,希望本案扮演替業界敲響警鐘的作用,「沒有任何藉口可以讓我們對人口販運視若無睹」。她期望能揪出更多業界的不良業主要求他們擔起相關責任。
不過檀香山的律師柯林(Lance Collins)指出,由於多數漁工根本離不開港口,也就無法尋求律師的協助,因此索里興與法塔赫的案子恐怕不會帶來正面的連鎖效應。
對於2人將夏威夷船東的惡狀公諸於世後,依舊無法直接啟動立法保障整個產業的漁工權利,柯林表示無奈。
目前擔任一間汽車共享公司駕駛員的索里興和家人生活在舊金山。他希望此案能為「海皇后」及夏威夷的整體漁工爭取到更好的福利。
索里興的背影。(美聯社)
法塔赫的女婿兼律師貝斯(Ken Bass)則認為,本案其實無關人口販運,導致後續問題的癥結點在於,印尼的勞公仲介與扮演中間人的夏威夷招募商拿著完全不同的合約。他表示印尼的仲介最應負起責任。
推動聯邦層級保障
夏威夷於華盛頓的代表團目前正積極推動聯邦立法,確保漁工能取得簽證,避免他們再因不得入境而被迫於船隻靠岸時住在船上。
Bill would give temporary work visas to foreign fishermen: HONOLULU (AP) - U.S. Sen. Mazie Hirono plans to… https://t.co/z7JYoXHrd7
— Politics DC (@POLSDC) 2016年10月31日
夏威夷州參議員廣野慶子表示,她的聯邦法案旨在推動夏威夷漁業的透明化,並在不會危及產業運作的前提下,保障良善業主、懲處差勁船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