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包示意圖。(圖/資料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進入企業發放年終獎金旺季,有投信業者建議,不論領到多少年終獎金,都可採「3分法」分配,不但可將資金做出有效運用,也能靠投資將資產增值。
摩根投信副總經理姜愛苓表示,在扣除一些必要花費後,可以把資金分成3等份:第1份拿來償還利率較高的負債,第2份預留做為繳稅等彈性花費,第3份可拿來作中長期投資。她進一步指出,拿到獎金後應詳列必要開銷的支出,小至交通費、紅包錢,大至保險、信用卡費、所得稅款等開支,餘額便可考慮做中長期投資。
根據摩根投信針對旗下逾2,000名客戶調查,結果顯示,有逾2成預期今(107)年年終將優於去年,6成受訪者認為,應不會有太大的變化,剩下約1成左右的受訪者認為,今年年終獎金可能會縮水。
調查顯示,近5成投資人為了追求未來財務自由、或希望能早一步退休,選擇將年終作為投資理財基金;超過1成的民眾打算「及時行樂」,將年終獎金作為旅遊基金,至於打算將年終做為孝親費、或是用來包紅包的民眾,也各佔大約1成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