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俊宏、葉庭、林昆慶、王承偉、潘建樺/花蓮報導勞基法修法後,雇主能選擇勞工加班給補休或加班費,這不僅讓勞工加班可能拿不到錢,補休也可能沒保障。現在連資方都跳出來替勞工說話,花蓮一間冰店業者,為了落實一例一休,過去國定假日都給雙薪,但業者卻指出,修法後的勞基法,根本讓勞工虧很大。民眾:「這次修法很爛啊。」民眾:「不開心耶,還是換錢還是有需要的考量。」勞工氣炸了!勞基法修法後引發連鎖反應,更有立委在議場舉牌相挺,因為一旦雇主能選擇勞工加班給補休或加班費,現金可能一去不回,現在連資方都跳出來替勞工說話。冰店雇主:「現在再把彈性給資方就是不信任的來源啊,這叫人怎麼信任?那在資方過去就已經把違法當常態的情況下,你把彈性放給他,我們要怎麼相信這個彈性不會被濫用。」

▲老闆指出新法可以讓員工在旺季加班、淡季補修。當初為了落實一例一休,花蓮冰店國定假日上班給雙薪,即使修法後也不改變,但他點出如果有慣老闆要鑽漏洞,很簡單!修法前每個月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雇主為省加班費避免員工加班 ,旺季大約得請3個正職、4個工讀生,但修法後加班時數上限提高到54小時,可能有老闆會讓員工加班加到滿,並在淡季才補休,旺季人力可降到2正職、2工讀,省了2個人力。冰店雇主:「淡季的時候人力的需求本來就會低,這些員工你就變成可以讓他一天來上4個小時的班,你很快就可以把夏天的這些所有的加班都還給他。」點出灰色地帶,勞資協議會讓「有心」雇主 技術性使員工休不了假省下淡季人力,也就是說員工不但沒加班費,補修還沒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