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一名60歲的婦女1月15日從日本搭機返抵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入境攜帶超額日幣未申報,海關查獲依法退回113萬日元(約4萬令吉)後,其餘1631萬日元(約58萬令吉)查扣沒收,陳婦大喊不公平。
據臺灣媒體報導,1月5日中午,在桃園機場第2航廈入境處,海關人員發現一名從日本東京搭機返台的60歲陳婦行跡可疑,當她從“無申報物品檢查”通過時,關員攔下查驗,陳婦才口頭表示有物品要申報。
海關人員表示,將陳婦及行李帶到海關辦公室打開行李箱檢查時,發現大筆日幣現鈔,當關員清點數量時,陳婦竟把未經查驗的行李箱挪到已檢查行李箱處,遭眼尖的海關人員察覺,並在這件行李中發現大批日幣現鈔。
陳婦在調查期間一度情緒激動,甚至企圖離開海關辦公室,在海關通報航警支援戒護下,陳婦情緒才逐漸平復。
海關人員清點後,發現共有1744萬日元(約62萬令吉)未申報,海關在發還等值1萬美元的113萬日圓給陳女後,其餘1631萬日元查扣沒收。
陳女表示,這筆錢是她在日本辛苦賺來,離開日本時曾向海關申報,抵達桃園機場時因為不知申報處,當海關要查驗行李前,也曾口頭告知申報需求,但海關不受理讓她覺得很不合理,損失慘重。
據 航空圈瞭解,臺灣地區洗錢防制規定新制於2017年6月28日實施,有不少旅客因未注意規定,攜帶超額現金遭沒收的案件。 臺灣桃園機場最近幾個月已經發生多起乘客攜帶超額現金(包括台幣、人民幣、美元、日元)未申報而被沒收事件,乘客既有臺灣居民,也有大陸居民,既有入境旅 客,也有出境乘客。
臺 灣機場海關方面再度呼籲,依據《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規定,民眾出入境臺灣地區攜帶現鈔的限額為外幣等值1萬美元、新臺幣10萬元、人民幣 2萬元,攜帶外幣、有價證券超過限額等值1萬美元、人民幣超過限額2萬元,及新臺幣超過限額10萬元者,應主動誠實申報,以免遭沒收。
另外,根據中國大陸對貨幣出入境的管理規定,旅客進出境中國內地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現鈔限額為2萬元。旅客出入境攜帶超過2萬元人民幣現鈔,或超過摺合美元5000元現鈔時,應當填寫申報單,選擇紅色通道向海關申報,辦理通關手續。
海關提醒旅客,在出入境前,應遵循適量攜帶貨幣的原則,大額支付最好選擇信用卡、匯票等交易方式。如確需攜帶超出限額的大量現鈔,應事先到外匯管理部門或相關銀行申領有關證件。
否則,一旦被海關查獲,將對乘客的出行安排帶來不便,還可能面臨罰款等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可能被定性為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