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宣布未來將推動「國立大學法人化」。(圖/示意圖/記者陳明仁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教育部今(19)日表示,希望未來推出「國立大學法人化」,對象為要打國際盃的學校,優先推動,大學校長改由常設性治理會議選任與監督。有大學校長認為這樣有助於發展各校特色,但也有校長擔心政府的財務支持和公教人員退休福利是否能維持不變。
107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今天在台南舉行第二天會議,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李彥儀進行「資訊公開與高教鬆綁」報告,她表示,目前的教學成本提高,讓學校經營成本也跟著成長,因此,教育部希望未來要打國際盃的學校能優先推動法人化,建立法人機制,由「法人委員會」來負責學校發展。
李彥儀表示,教育部希望給予更多彈性,像是讓各大學可以獨立自主,不再是教育部所屬單位,大學校長也不必再向教育部負責,而是改由常設性治理會議選任和課責,也將會研議提供誘因,而政府對大學的財務支持額度不變,對於原有公教人員的資格任用權益也沒變。
教育部雖然做出這些承諾,但是清華大學校長賀陳弘認為,以日本的經驗為例,大學推動法人化後,政府的財務支出的確逐年在減少,但是台灣才剛經歷一波年金改革,導致民眾對政府信任感薄弱,因此學校也擔心這兩點「不變」能否達成,也想了解政府會如何履行,若能入法明定,會更有保障。
賀陳弘也指出,國立大學推動法人化後,不再是教育部所屬單位,在文化、制度以及校長遴選等方面,如何發展出更健康的制度,也是推動法人化的關鍵。交通大學校長張懋中則表示,大學法人化是世界趨勢,以美國哈佛大學為例,是由董事會來管理,但是,台灣的大學都要聽教育部的話,教育部反而像是大學董事會,限制各校難以發揮特色。
張懋中提到,若是全台各校沒有自己的特色,面對少子化等衝擊時,大學可能因為性質太過雷同,導致一次全倒。李彥儀則說,國立大學法人化是她個人的期待,目前還要跟各校研議,也還沒有與次長討論,但是如果取得識,最快可以在一年內走修法程序,可能修改《大學法》,或另外補充實施細則,預計將在立法院下會期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