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霸王硬上弓(示意图)
青年初次与女网友见面,便找借口骗对方回家,还恐吓要先奸*后杀迫使女网友就范,遭强*奸两次。被告认罪后被判坐牢14年,鞭打22下。
现年26岁的被告叶俊诚,在案发时只有22岁,是一名民防部队服役人员。他面对14项控状,当中指他两度强*奸当时只有20岁大马籍女子,并非*礼及性*侵对方。
案情显示,被告在2011年通过面簿与女子结识,一直到2013年2月,女子打算来新加坡工作,要被告帮忙找地方住才见面。
案发当天早上见面时,被告身穿制服要女子先陪他回家,等他冲凉后再出门。
女子不疑有他,跟被告回家。不料被告以参观房间为借口,将女子骗到房里关上门后就霸王硬上弓,先非*礼、侵*犯后再强*奸她。
女子不断抵抗,过程中将门把扯掉,还跌撞电视柜导致额头擦伤。
被告摀住女子的嘴,指着桌上的胶带,恐吓要先奸*后杀,女子只好放弃抵抗让被告得逞。
控方指出,被告恐吓杀死女子,受害人为了活命,遭被告蹂躏达3个小时。受害人后来做身体检查,发现处女膜已破裂。
经历此事后,受害人一直活在被强*奸的阴影中,事发当日的画面不断在脑海里出现。受害人也不敢再相信男人,甚至无法和男友有亲密行为。
女子找借口脱身,要被告带她出外买食物吃,但被告坚持不肯,要女子裸着下半身在厨房煮饭。
女子只好到厨房下厨,但称自己差点被油溅到身上,才获准穿上内裤和短裤。
被告不久又性起,在客厅[强.奸]女子。她找借口逃到厕所称自己月经来,才避免继续遭被告[性·侵]。
被告听到女子来月经,还笑说自己中了马票。
被告过后带女子到小贩中心吃饭,还送她到地铁站。女子的表姐夫送她回家时,发现她魂不守舍,追问之下才知道她被强*奸。
被告保释期间再干案
[偷.拍]裙底风光
被告犯下强*奸罪被控上法庭,却在保释期间再干案,[偷.拍]裙底风光。
被告[强.奸]罪行曝光后,接受调查时被发现犯下其他罪行,因此还面对其他8项控状。
控状指被告在2009年至2012年期间,拍下他和两名女郎性*交的[猥.亵]画面,据了解,两名女郎都是被告的前女友。
被告也被搜出拥有462个[猥.亵]影片,被控后的保释期间竟再次干案,去年2月29日,于淡滨尼地铁站[偷.拍]女郎裙底风光。
法官下判前表示,被告虽然没有案底,但干案时间长达多年,不能算是初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