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但如果善用這些可扣稅事項的話,就算年入6萬令吉也無需繳稅。

若 你在2017年的平均月收入超過RM2851,而且沒有任何的稅務減免事項或扣稅的話,就得繳稅。但其實政府提供多項的扣稅和減免專案,若如果你善用減免 項目(Pelepasan Cukai)和扣稅項目(Potongan Cukai)的話,就算月收入高達5000令吉等等的,也可以無需繳稅。

以下是2017稅年可以扣稅(減免項目Pelepasan Cukai)的事項列表:

舉個例子,一個年收入6萬令吉的人士,若沒有去利用這些可扣稅事項的話,也就是僅僅扣除RM9000的個人減免和RM6000的公積金和人壽保險的話,就必須繳交高達RM1900的個人所得稅。但如果善用這些可扣稅事項的話,就算年入6萬令吉也無需繳稅。

不過還是提醒各位,記得把相關的扣稅事項的收據完整的保存起來。

延伸閱讀:

馬來西亞政府規定國人報稅的日期一般上在每年的34月份。很多人對於報稅不太瞭解,認為只有有錢人或做生意的商人才需要報稅,其實這是錯誤的概念。在馬來西亞1967年的所得稅法下,其實大部分打工一族都需要報稅。

在馬來西亞1967年的所得稅法下,不管你是大馬公民或外國人,只要你在一年內在居住在馬來西亞超過182天,並擁有收入,你就有報稅的義務。但必須明白的一點是,報稅不等於需要繳稅。

所謂的報稅是向大馬稅收局呈報自己一年內所賺取的收入,包括薪金、傭金、產業收租、年終花紅等,但不包括銀行定存利息所得。

而所謂的繳稅就是繳交稅務給政府。當你的年收入超過政府定下的標準時,你就需要繳交個人所得稅給政府。

每個有收入的人士都需要報稅,但只有在你的收入達到一定標準時,才需要繳交稅務。從2013年開始,當你的年收入(Yearly IncomeRM34,456或月收入(Monthly IncomeRM2,556或以上就得納稅。

不過為了緩解人民的負擔,政府宣佈降低2015年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在以下的情況下無需繳交個人所得稅:

在大馬船運工作

55歲及領取養老金

接受銀行利息

獲得免稅股息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