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30 12:23:20
近幾年,中國的大型長航時武裝無人機幾乎壟斷了國際市場上的所有份額。從彩虹-3無人機,翼龍1無人機,彩虹-4/4B無人機,到最新改進型的翼龍2和彩虹-5,先後有巴基斯坦、緬甸、埃及、奈及利亞等國家購買了中國彩虹或翼龍無人機或引進生產。在中亞,哈薩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購買翼龍無人機,土庫曼斯坦則購買了彩虹-3無人機。中國最大的市場來自中東。伊拉克在2015年買下了一批彩虹-4無人機,沙烏地阿拉伯和阿聯酋也轉向了中國,購買了彩虹-4B和翼龍無人機,隨後卡達、約旦和埃及也購買了中國製造的無人機。
不久前,英國《簡氏防務》展示了去年10月份拍攝的衛星照片,圖片顯示阿聯酋剛剛接收了一批中國產的最新型翼龍-2無人機。
翼龍-2無人機有中航工業成都飛機研究所研製,是在翼龍I無人機基礎上研製的一款中空、長航時、偵察/打擊一體化多用途無人機,可執行偵察、監視和對地打擊任務,配置有光電監視/瞄準裝置、合成孔徑雷達(SAR)、雷達告警設備、激光制導導彈和炸彈,也可根據用戶需求選裝電子偵察、雷達干擾、通信中繼、數據鏈和特殊機載武器等。該機在國內首屈一指,在世界范圍內也屬於最先進之一。
不過,細心的軍事機構很快發現,翼龍-2無人機的介紹有前後矛盾之處。根據官方公布的數據,翼龍-2無人機長11米,翼展為20.5米,最大起飛重量4200公斤,最大外掛重量480千克,最大速度370千米/小時,最大飛行高度9000米,續航時間20小時。
綜合尺寸等數據來看,翼龍-2無人機與美國MQ-9死神無人機尺寸和空重十分相似,但美國死神無人機升限為15240米,載荷為1700公斤,最大速度482公裡/小時。翼龍-2在這三方面有一定差距。尤其是載彈,只有480公斤,與美國死神無人機1360公斤載荷相比,有巨大差距。
有軍事專家認為,載彈量的巨大差距主要因為發動機短板,美國MQ-9死神無人機配備一台TPE331型渦槳發動機,功率為662千瓦,得益於強勁的發動機,“死神”最多可攜帶14枚AGM-114地獄火空地導彈,或同時攜帶4枚地獄火導彈及2枚500磅(230kg)GBU-12 寶石路 II激光制導炸彈,或者相同數量的小直徑傑達姆衛星制導炸彈。
而翼龍-2配備了一台功率500千瓦的渦槳-9發動機,這台發動機原來是運-12飛機配備的。渦槳-9是以渦軸-8A發動機為基礎設計的500千瓦級渦輪螺旋槳發動機,是中國上世紀80年開始設計的一款非常成熟的發動機。
但是單純的將外部載荷巨大差距歸罪於發動機,又有些說不過去。我們看看中國另一種類似無人機的數據,國產最新型的彩虹-5號無人機,機長10米,翼展20米。配備300馬力的康明-540活塞發動機,起飛重量只有3噸,具有900公斤左右的載重能力。重量更輕,動力更弱彩虹-5號,尚能達到900公斤以上的載彈量,那麼,為何動力更強的翼龍-2無人機對外宣布的載彈只有480公斤呢?
這顯然不是發動機的問題。
翼龍-2無人機可在6個翼下掛架採用復合掛架的方式掛載12枚藍箭-7空對地導彈,該導彈重46公斤。或者掛載12枚50公斤口徑的飛騰FT-9制導炸彈。據此計算,翼龍-2無人機的外掛載荷應當超過了600公斤。原來,大型無人機的最大外掛載荷,是一個動態的概念。翼龍-2的總體載荷能力應該超過1.6噸,在正常情況下,這1.6噸載荷會分配給1噸的機內燃油,600公斤的載彈量。如果需要大載彈量作戰,那麼就可以減少燃油,增加載彈量,例如600公斤燃油,加掛1噸炸彈。
翼龍-2無人機對外公布載彈量只有480公斤,很顯然是為了避開《國際導彈技術控制協定》(MTCR)的限制。MTCR協定從1987年開始實行,成員國有33個。該協定旨在防止導彈和無人機大規模擴散,因此提出了嚴格的規定和出口管制要求。飛行半徑超過185英裡(300公裡),載重超過1100磅(498公斤)的無人機均被定義為巡航導彈,例如美國自己的MQ-1捕食者”和MQ-9死神無人機都超出這些限制,所以美國僅把“死神”賣給了英國和西班牙,連法國、德國等美國盟友得到的都是非武裝型號。顯然,美國將自己也排除在全球武裝無人機市場之外。
由於無人機被列入“軍民兩用設備與技術限制清單”,未列入“敏感設備清單”和“非常敏感設備清單”。所以只要載彈量不超過498公斤,射程不超過300公裡的無人機,就能不受限制的對外銷售。超過這個數據,就需要采購國“提出非常令人信服的理由”。有人提問,翼龍-2無人機的航時長達20小時,航程數千公裡,為何沒在185英裡(300公裡)的限制內呢?
原來,與公眾認知相反,大型長航時無人機,並不是指它的作戰半徑很大,僅僅是航時很長,但作戰半徑需要收到地面站數據鏈通信距離的限制,翼龍-2的數據鏈作用距離是200公裡,也就是說無人機只能在200公裡范圍內執行任務。如果想加大作戰半徑,有兩個方式,一是將地面控制艙前置,部署於前線,無人機從後方起飛,通過前後兩座地面戰接力控制。二是加裝衛星通信數據鏈。
在主要軍事武器生產強國裡,只有以色列和中國不是MTCR的成員國。1990年,美國曾制裁中國向巴基斯坦等國輸出核武和導彈,中國為解鎖被制裁的長城公司等單位,於1991年中美公報聲明遵守MTCR參數和准則,美國則恢復向中國出口衛星,取消制裁。
中國宣布如簽約國一樣遵守MTCR的300公裡射程式控制制技術文件,至於具體哪一條技術文件,是中美雙方內部事,外人不得而知。中國還在2004年正式申請過加入MTCR,但是遭到了美國拒絕。而且中國並非對武裝無人機出口毫無節制,去年7月,中國出台了對高端無人機出口加強管控的政策。出口無人機也需要類似MTCR審核,不過管控政策也讓國產無人機的真正高性能得到展露。
按照翼龍無人機總設計師李屹東的介紹,中美無人機還有近10年的差距,從翼龍-2與MQ-9死神的對比來看,兩者確實有一定差距,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中美無人機的差距在持續縮小中。中國無人機經歷了“望塵莫及”到“望其項背”的艱難追趕,目前正在向“並駕齊驅”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