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1日訊)用可擦水筆在公司支票上動手腳,工程公司女書記9個月街內篡改14張支票,把自己列為受益人並篡改金額,私吞公司超過50萬元(約150萬令吉),今早被判坐牢50個月。
50萬元到手,被告把其中22萬3000元(約66萬令吉)換成金沙賭場籌碼,案發後沒有償還任何款項。
《聯合晚報》報導,被告謝玉麗(46歲)被控22項偽造支票、做假賬和轉移贓款的控狀,控方以其中6項加以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她認罪後今早被判刑。
被告謝玉麗。
被告沒有聘請代表律師,只簡單說希望法官輕判,在法官下判後,她要求展期服刑,讓她回家陪父母過年。法官最後允許她延期至2月19日才開始服刑。
根據案情,被告從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間,是Toyo工程公司的行政書記,她的職責包括打理公司賬務,也要准備支票讓上司簽名,以便支付給新加坡分公司的供應商。
一般上,她的工作程序是在收到賬單,對比無誤後再填寫支票,然後交給經理簽名。
2016年5月5日,經理接到日本總公司的通知,指分公司的賬目不清,公司收到的賬目與銀行的記錄不符,經理向銀行取得記錄單後,對比被告做好的記錄單,發現被告做假賬,其中14張支票存入被告的戶頭中。
調查發現,被告收到供應商的賬單後,用可擦水筆(erasable-ink pen)在公司支票上填寫了受益人和金額,交給經理簽名,之後擦掉受益人,改寫成自己的名字,她也會篡改支票的金額。
被告以相同手法,從2015年7月16日至2016年3月18日,共偽造了14張支票,私吞公司50萬4734元。
據報道,50萬到手,被告把其中22萬3000元換成金沙賭場籌碼。
可擦水筆採用“感溫墨水”科技,寫後想修改時,只需用筆頭附帶的橡皮擦在墨字上輕輕磨擦,就可將墨跡擦得乾乾淨淨。(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