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嗲聲著稱的資深女藝人林美照,前年底駕車與騎機車的廖姓婦人發生車禍,廖婦顱內出血,雙方多次調解皆失敗,臺北地檢署今年初以過失傷害罪起訴林美照,今天上午臺北地院首次開庭,開庭前試行調解,林美照願賠償120萬,但對方求償1700多萬元,雙方差距過大難達共識,調解失敗,法官仍盡力調處,諭知過年後再次調解。

起訴書指出,林美照前年12月6日駕自小客車返家,行經新北市新店區祥和路時,廖婦的機車突然從外側車道切換至內側車道,直行的林美照從後方追撞。廖婦主張她因而腦出血,連帶影響雙眼視力;廖婦今未到庭,其夫說妻子狀況非常不好。

行車事故鑑定結果顯示肇事主因出自廖婦,但林美照也有疏失責任,雙方在區公所調解5次仍宣告失敗,由於屬告訴乃論,廖婦與家屬提告,移送檢方偵辨,北檢今年1月初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林美照。

林美照昨由經紀人和女性友人陪同出庭,未聘律師,她說,很有誠意和對方和解,曾去醫院、家裡探視對方,調解庭、偵查庭她都親自出庭,但對方要求她賠償1700多萬,「我真的付不出來」,希望法官依法審判,但公訴檢察官認為雙方仍有調解機會,法官也希望盡量和解,諭知2月22日再次調解。

賠不出380萬

林美照昨說:「我承認有過失也感到遺憾,有誠意和解但金額太多,我年紀大收入不固定,仍希望能圓滿解決,也希望法官從輕量刑。」代理廖女打官司的鄭姓丈夫僅表示「請法官依法判決」。

前年12月6日,林美照開車經過新北市新店區祥和路時,從後方追撞前方廖姓女騎士,廖女倒地後受有顱內出血、左手骨折等傷害,至今仍持續治療。先前林美照因付不出380萬賠償金,調解破局。昨開庭時,林美照當庭認罪,法官徵求檢察官、律師同意後,改以簡式判決程式審理,直接提示證據後進行辯論。

林的律師湯偉祥說,慈濟醫院病況報告雖認定廖女有難治的傷害,但沒有依據,不過台大醫院鑑定報告明確指出,車禍未造成廖女重大難治的傷害,法官應採信台大的鑑定報告,並給林美照緩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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