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rror Media 簡碧燕受訪時非常配合,但對照相品質十分堅持,當拍出滿意的照片時,她像少女一樣直呼攝影記者好專業。
簡碧燕21歲因受虐而槍殺黑道男友,獲判14年殺人罪。入獄後,她埋首創作2百多首詞曲,寫小說投稿文學獎屢屢獲獎,成為獄中才女,9年後假釋出獄。然而假釋前後,又鬧出2起和監獄主管的情感風波。攤開她的情史,不是黑道大哥就是監獄主管。
她出生就被母親遺棄,在學校受到霸凌,回家得不到父親關愛的眼神;她的情路坎坷,全為尋找父親的身影,一雙可依靠的肩膀。反覆的劇情重演,像是困在父愛迷宮裡迷途,但她終究明白:「我要的是當個孩子,而不是一個女人。」
2005年10月27日凌晨,嘉義市一間出租套房內,「他躺在床上,我拿了槍,手汗流很多,槍都握不住了。我問自己真要這樣做嗎?殺人很嚴重耶,但另外一個聲音跑出來:『妳今天不做的話我看不起妳,死就死嘛,爛命一條,已經沒有明天了。』我毅然決然把手汗擦一擦,把槍開下去。」她回憶,黑暗的房間中閃出了火光,床上熟睡的男人中彈後,「喔」了一聲。
槍殺男友 愛得越深恨得越厲害
她當時已經徹底麻木,完全喪失求生意志,「我開下去時沒有思考、也沒有感情,變成一台殺人機器,就是要執行這個任務。」她還記得,由於無法確定男人是否死透,正打算要開第二槍,但沒料到密室內的槍聲如此震耳,煙硝味如此濃厚,把她嚇了一跳。
© 由 Mirror Media Inc 提供 簡碧燕(前)19歲時,與大他13歲的黑道男友陳志昇(後)相戀,2人愛恨交…
開槍的女人坐在我面前,面容清秀、皮膚白皙、身材姣好,她叫簡碧燕。採訪前,她提出少女般的要求:「幫我把光打好看一點,上次那媒體把我拍超醜的,害我被網友罵翻了。我不很漂亮,但也沒那麼醜,你幫我拍好看一點,其他怎麼寫都隨便你。」當年槍殺34歲的黑道男友時,她才21歲,殺人罪判刑14年,3年多前假釋出獄,如今也才33歲。9年空白的光陰,讓她心思和外表都像停留在少女階段,很難把她和「殺人犯」連在一起。
「我那時真的很冷血,冷血到我自己都很訝異,我才知道原來有人在殺人時就是要往死裡殺,那種瘋狂刺殺就是變成完全無感情的狀態。」我想像受訪者敘述殺人回憶時,應該難以啟齒;但她神情自若,沒有故作哀戚,反倒帶點孩子氣的得意,侃侃而談以前犯下的蠢事。
殺人後,她找朋友交代遺言,回家梳洗打扮,換上預先訂製的紅旗袍,用紅筆在男友右腳底寫上自己的名字和生辰八字,然後吃安眠藥、割腕、上吊,「接下來醒來我就在醫院了。」她笑了,稚氣的虎牙遮掩一身的傷痕。「知道自己沒死,我就積極去面對,包括找槍、還原現場、做筆錄等。警察問我想被判幾年?我說死刑,我一心求死,死才是解脫,一說完,我才哭出來。」她說話速度飛快,交代細節像在倒白開水,坦白得令人出乎意料。
© 由 Mirror Media Inc 提供 簡碧燕在假釋期間,每個月都要到地檢署和觀護人會談一次,確保回歸社會後的適應能力。圖為…
法院判決書描述二人「愛恨交織」,因此她殺人後自殺,謀劃二人在陰間重逢,「回歸到底我內心還是愛他,有多深的仇恨就有多深的感情。」她更直白地說:「我對他的愛其實是種病態,他打我越多越愛我,我被他打得越多覺得自己付出越多,雙方深深糾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