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Google是全球最大和使用者最多的搜尋引擎,也以為如此他們經常會面對各種不同的訴訟案件。英國就有一對夫婦將Google告上法院,讓Google必須支付21億英鎊(約新台幣850億元)的罰金。
▼這起案件開始於2006年的6月,當時英國夫婦 Adam 和 Shivaun Raff 十分看好網路創業的前景,於是辭去了自己的工作,創立了一個比價網站「Foundem」。
▼他們當時覺得自己的網站非常實用,應該會得到很好的回饋,可是就在幾週後他們發現,Google根本沒有將用戶引導到他們的網站,而是將他們的網站當成「垃圾網站」在處理。
▼Raff夫婦當然不甘心受到這樣的對待,他們透過電子郵件詢問了Google原因,但從未得到任何答覆,他們只好採取法律途徑。直到2009年Google才突然「大發慈悲」,將Foundem加入了白名單,讓流量馬上增加了超過100倍。
▼可是Raff夫婦並沒有因此終止對Google的控訴,他們覺得「搜索引擎不應有任何編輯性政策,只應為用戶提供綜合整體的結果,公正且基於相關性。」
他們向歐盟競爭委員會提出投訴,最後Google被該委員會判定已經「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向Google開出了21億英鎊的高額罰款,這是至今為止對於單一公司罰款金額最高的案例。Raff夫婦經過多年的抗爭,終於得到了遲來的正義,讓Google不得不更加公平公正,實在是功不可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