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酒駕問題太過嚴重,政府決定於今年3月調高汽車責任險「酒駕加費」,並依據酒駕次數加費用「無上限」,只要你敢犯罪,就一定讓你荷包「被掏空」。希望能夠有效遏阻酒駕事件,嚇嚇試圖酒駕的無良車主!

▼今年3月起,強制汽車責任險「酒駕加費」將從原本的2100元,提高到3600元,一口氣調漲71.43%。除此之外,此項費用將乘以「前一年度的酒駕次數」;也就是說,從今年3月「往回推1年」,如果有違規十次,就需要繳交3600乘以10,也就是3萬6千元!

▼根據保險局統計,從2014年3月起實施強制汽車險酒駕加費之後,酒駕「違規1次」的車主就有6~7萬人,數量相當驚人!不過這次的改革,只限於汽車族群,還有廣大的機車族都不在規範內。究竟能否改善酒駕問題,也讓人相當困惑…

▼民眾對此改革的觀感也不好,他們覺得政府只是圖利保險業者,並認為:「好處全部保險公司拿。犯錯是個人,為什麼全民要買單?」、「這樣會達到嚇阻酒駕的效果嗎??只是保險公司可以減輕點負擔罷了!!」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不論新政策上路是否能有效改善問題,我們都還是要以身作則,絕不要「酒駕」害人害己!

酒醉駕駛或酒後駕駛(英語:driving under the influence (of alcohol),常簡寫為DUI,中文簡稱「酒駕」)是指在酒精、酒類飲品影響下控制並駕駛機動車輛(有時包括單車、有發動機、電動機的交通工具或機械以及騎馬),在許多國家被認定是交通違規行為,甚至規定為犯罪。在許多國家和地區,服用可導致精密操作能力降低的藥物或者毒品後駕駛,亦是刑事犯罪。[1]

酒醉駕駛會影響安全駕駛能力,使得發生致人死傷的事故風險大增,在刑法上被認為是屬於「有認識過失」的範疇,即「預見該事會發生,卻確信其不會發生而不做防範」的一類[2],但由於酒駕經常是基於漠視他人生命的僥倖心態,而因此發生多起嚴重死傷事故,而這是原本可以避免的,因此部分觀點認為酒駕即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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