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性同酬日維持2/21 女較男性需多工作52天
勞動部昨日表示,去年臺灣女性平均時薪271元,為男性315元的86.0%,兩性差距為14%。換言之,女性較男性需多工作52天,才能達到整年總薪資相同。今年同酬日仍維持為2月21日。
勞動部說,我國同酬日是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以當年兩性平均時薪差距計算自隔年1月1日起女性需增加的工作日數。去年臺灣女性平均時薪271元,男性315元,兩性薪資差距為14%,換言之,女性較男性需多工作52天(兩性薪資差距14.0%×365日曆天≒52天),才能達到整年總薪資相同。因此今年同酬日為2月21日,維持與去年同天。
勞動部說,近10年我國兩性平均時薪差距由96年18.2%下降至106年14.0%,亦即女性需增加工作天數由67天減少至52天,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縮小4.2個百分點及減少15個工作天數。歷年來我國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相較美、日、韓等國為小,去年我國為14.0%,低於韓國35.4% 、日本31.9%及美國18.2%。
勞動部說,為藉由節日喚起兩性同酬的公共意識,勞動部賡續公布我國同酬日,由於兩性平均薪資不僅因性別影響,也囿於工作性質、年資、學經歷、工作績效等因素致有差異,仍需各界共同為縮小兩性薪資差距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