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會在LINE成立群組,抒發對工作的不滿。(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陳姓女子私下和其他4名同事成立LINE群組抱怨工作與主管,她也曾寫過「他這個賤人」、「趕羚羊」等語句,但對話紀錄被蔡姓主管看見後,便挨告公然侮辱,不過法官認為這些言詞沒有辦法證明是在說誰,很可能只是員工發洩工作不滿的情緒,因此判決無罪。
據判決書,陳女是名電訪專員,並和同事一起創立名為「哈哈」的LINE群組,在裡面抱怨工作上遇到不開心的事,並曾傳「老闆好失敗噢 」、「太便宜他這個賤人」,也有「趕羚羊」、「草支擺」、「神經病」等語,結果有同事把對話紀錄傳給負責發業績獎金的蔡姓主管看,被認為文中的賤人是在說他,因此挨告。
雖然陳女承認這些內容是她傳的,但強調沒有針對特定人,只是單純發洩工作情緒、發牢騷,沒有侮辱的意思,不過最後仍被檢方起訴,然而法官發現,哈哈群組中只有5人,且有2人早已離職,真正觀看參與群組僅剩3人,並不符合公然要件,而且LINE對話並不會句句呼應,任何無厘頭、沒來由之文字,可能只是反應一時心境與當下情緒,無法證明就是在罵特定人事,因此難認公然侮辱犯意,判決無罪,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