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僅27歲的房仲,家中有妻子和兩個幼女,生活幸福美滿,但他卻因為「什麼都沒做」而被判無期徒刑。這是蕭明岳的人生故事,也是台灣司法最黑暗的一面,更是一個領人難以置信的冤獄。
▼1984年出生的蕭明岳在20歲出社會當房仲,家住台中潭子,與父母、妻子,以及兩個4歲和2歲的女兒和樂融融的生活在一塊。某天,警察上門告訴他涉及一起販毒案,讓他覺得莫名其妙,告訴爸爸「我去去就回」,沒想到這一出家門,就再也沒回來。
▼原來是檢方查獲一個國際販毒集團,販毒的5人中,有幾人正是蕭明岳在當兵時期認識的舊友。他們在被捕後,便聯合供稱蕭明岳是「販毒集團的老大」,讓蕭明岳因此捲入這場渾水。
▼根據《毒品危害條例》第17條約,毒販只要「供出上手」就可以獲得減刑。此條約的原意本來是要抓到源頭的毒販,但也變成毒販誣陷他人的誘因。儘管沒有任何證據指出蕭明岳涉嫌販毒,但根據5人的證詞,蕭明岳卻在一審以無期徒刑定讞。
▼在二審中,5位囚犯果然獲得程度不一的減刑,但他們似乎也沒料到蕭明岳會被判無期徒刑。有3名囚犯向法官翻供,表示他們其實是串證。郭哲委告知法官說:「其實蕭明岳根本就沒有參與走私,是梁嘉麟叫我講成是蕭明岳的,他們告訴我這樣我才能減刑,所以我才會跟大家一起陷害蕭明岳。」
▼雖然證人翻供,蕭明岳與家人也一再提出再審,但檢方卻以「案重初供」為由,採用最開始的證詞。審訊錄影中,甚至還曝光法官質問:「你沒有做朋友為甚麼害你?」、「蕭明岳,你不要以為沒有證據我就判不下去喔。」
▼「為什麼我什麼都沒做,卻被關在這裡?」蕭明岳悲痛說,關在監獄裡7年,他錯過了祖父母的葬禮,2個女兒也不認識他這個爸爸,甚至以為爸爸早就死了,「真的心裡受痛苦,比拿刀砍你更痛苦。」
▼蕭明岳為了不想連累家人,甚至懇求妻子跟他離婚,但妻子還是不離不棄。56歲的老父母為了見他,也特別開7小時的車,只為了春節能在台東監獄與兒子團聚。入獄被判刑的不是只有蕭明岳,在他家人的心中,也背上了最沈重的枷鎖。
▼無期徒刑是關上25年才會假釋,供出上手則是7、8年就能獲得假釋。針對法條,蕭爸爸痛斥說:「你想我會不會去做偽證?假如我做偽證多7年徒刑,已經無期了,我做偽證有差那7年嗎?」他也感嘆,自己年歲已大,或許看不到兒子出獄,但夫妻倆還是會盡一切努力,讓無辜的兒子能與家人團聚。
▼以下是蕭明岳的故事影片:
民間司改會已經把蕭明岳列入重點救援個案,但替蕭明岳辯護的邱顯智律師也指出,台灣每年可以裁定重新再審的件數不到10件,蕭明岳能出獄的機會可謂非常渺茫。每當他念故事給兩個女兒聽時,又會想到自己去探望蕭明岳時,對方拍打著玻璃吶喊:「律師,我是冤枉的!女兒還那麼小,我不能這樣被冤枉啊!」沒想到這些牛頭不對馬嘴的偽證,可以就此害慘一個年輕人的一生!
來源: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