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晨晨,今年26歲了。
我爸爸是搞房地產的家裡邊也很有錢,所以我從小就生活在良好的家庭環境裡。
我對結婚物件也比較挑剔,不過我跟老公還算是門當戶對,
而且老公對我也很好我也很愛他,我們兩個人在一起很幸福。
我們相愛兩個月就結婚了,結婚沒多久我就懷孕了。
老公得知我懷孕的消息簡直是要樂壞了,十個月後我生下了一個寶貝兒子,
老公為了讓我養好身體,在我月子期間特意給我請來了一個保姆,這是一個很年輕的保姆,
不過她人看上去很老實,穿的也比較樸素,給我的印象還不錯。
在我坐月子期間保姆悉心的照顧我,我也很喜歡這個懂事的小姑娘。
可就在保姆來了沒多久我就發現家裡邊的剩飯剩菜總是會不見,
剛開始我還以為是小保姆把這些剩飯剩菜都扔掉了,
可是有一天我再看監控的時候才發現原來保姆把這些剩飯剩菜都打包帶走了。
於是我就找保姆詢問了這件事情,結果他跟我說這些剩飯剩菜確實是她帶走了,
她說她是帶回家給家裡人吃的,本來我很生氣,
可是她說她的家庭條件並不好,而且她母親生病常年需要用藥,家裡也沒什麼錢。
圖片來源於網路
她看這些剩飯剩菜扔掉了還可惜,於是她就把這些剩飯剩菜打包帶回家,
聽完她的話我覺得她很不容易,於是我就決定每個月再多給她2000塊錢,這也算是對她的一種幫助吧。
我個人認為這個社會還是有正能量的,互幫互助總是會有回報的,幫助別人自己也會很快樂,大家說我說的對嗎?
褓姆,也作保姆、保母,是照顧兒童的人。
現代的褓姆未必會留宿,不少待兒童的父母下班回家就會離開,把兒童交回父母照顧。
從前於大宅裡工作的褓姆通常是直接向女主人負責。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保姆」並不單指照顧兒童的家政服務人員,而是發展為對傭人的稱呼
(因為1949年之後,「傭人」一詞被認為有歧視含義,故此用「保姆」一詞代替)。
在日本,「褓姆」被稱為「保育士」,但在1999年以前,也稱「保母」
(因為自1990年代起,隨著男性保姆的就業數增加,加上「保母」一詞被認為女性專有,
為了性別中立,故以「保育士」一詞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