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的4大禁忌,信不信由你

按照傳統的說法,清明節期間,指的是清明節的前3天後4天這7天的時間。

相傳起源於古代帝王將相“墓祭”之禮的清明節,在民間仿效之後,逐漸形成了中華民族的清明祭祖掃墓習俗。

也正因為祭祖掃墓是清明節的主要活動,人們對逝去親人的懷念之情,讓這春和景明的季節,也就帶上了些憂傷的氣息。“桃花粉紅杏花白,雨打花枝樹樹開;行人面上悄悄下,幾家墳頭哭聲哀。”正是這一時節的物候、人文寫照。

所以,傳統習俗中,認為清明期間,有些事情是不宜做的。時至今日,很多事情都改變了,但了解一些傳統,還是很有必要的。

傳統中,清明期間不宜做以下事情:

1. 忌諱婚嫁等喜慶之事

古代人很重視婚喪嫁娶,講究婚嫁等喜事一定要吉利,都要討個好兆頭。

清明期間,家家都要上墳掃墓祭祖;遠在他鄉的子女,也要在路口為先人燒紙錢。人們的臉上多是憂傷、思念。這樣的氣氛,是很不適宜舉行婚嫁等喜事的。

2. 不宜大規模洗滌

舊時習俗認為,逝去的亡魂,只有在清明節期間,趁著這萬物復甦的時候,才能出來洗滌、晾曬衣服、被褥。所以,河邊、溪邊、井邊、泉水旁,都有亡靈在洗滌、晾曬。

所以,活著的人,要給逝去的人機會、地方,別和他們搶地方、搶水,讓他們好好的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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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宜大動煙火

清明又叫寒食節,相傳,最早是晉文公為了紀念對自己有恩,卻被自己錯誤決策燒死的介子推,就下令將放火燒山的那天定為寒食節,曉諭全國,每年這天禁動煙火,只能吃以前做好的飯菜。

隨著時代變遷,雖然禁動煙火的禁令廢除了。但人們出於對義士介子推的尊崇,還是將寒食節的習俗延續了下來,一般都會在清明節前准備好食品,盡量避免在在清明節這天大肆吃喝。

4. 不宜慶生祝壽

瓜熟蒂落,新生命的誕生是不以日子好壞,節日與否而改變的。但清明節這天出生的人,一般不會在這天慶生祝壽,而是會提前或者推後,避開清明期間。

但另一種說法是,如果有正信的宗教,應該是會相信“日日是好日”。道教有所謂“清約”的思想,何謂清約?道經上說,就是“居宅安冢,移徙動止,百事不卜日問時,任心而行,無所避就”。

總的來說,清明節禁忌多,說法不一,信不信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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