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廠幹部夾藏i5測試機變賣牟利,被法院判刑。(本報系資料照)

鴻海集團旗下富士康數位產品事業群新產品工程驗證部蔡姓副理,涉嫌勾結多名中國深圳廠職員,夾帶2千支iPhone5、iPhone5s測試機出廠轉賣牟利,不法獲利927萬餘元,新北地院考量蔡男認罪,且繳回犯罪所得,依業務侵佔罪判處2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測試機」外觀雖與市售手機無異,但未經蘋果驗證,依規定不得流入市面,但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間,蔡男卻與8名中國籍員工,將2千支iPhone5、iPhone5s夾帶出廠,以每支1千元人民幣價格轉賣當地商場,蔡男分紅927萬餘元,由於遭到中國公安盯上,蔡男逃回台灣,遭到鴻海提告。

蔡男向鴻海法務室坦承侵佔測試手機,但數量沒有公司預估的那麼多,偵訊時改口供稱,中國員工私自夾帶出廠轉售,有分紅給我,但詳細情快並不知情」。

新北地院考量蔡男認罪,且繳回犯罪所得,但認為他利慾薰心,造成鴻海集團違約風險及商譽損失,依業務侵佔罪判處蔡男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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