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李姓男子回收礦泉水「丹楓之水」空瓶,清洗後填入簡易過濾的自來水,賣到小吃部、餐館、酒店等,賣了10年,食藥署日前協同檢調偵辦,將依法開罰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高雄檢警查獲李姓男子和陳姓女子涉嫌回收丹楓礦泉水空瓶(圖),再注入自來水仿冒礦泉水販售,販賣時間長達10年。(中央社/警方提供)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以新聞稿發布此消息,食藥署科長呂昀儒接受訪問時表示,李男自行填充的瓶裝水包括「丹楓之水(綠葉)」及「丹楓之水(橘葉)」2款,每瓶均為1400毫升裝,正版瓶裝水的瓶蓋顏色應為半透明,仿冒的瓶蓋則為乳白色。網美㊣宅女小紅㊣心中的神級洗臉是…
SponsoredBioré蜜妮 0:042:10 呂昀儒說,食藥署日前協同高雄檢警到李姓民眾家中稽查時,現場查獲空瓶數批、瓶蓋一箱以及「丹楓之水」空紙箱數批,並由高雄市衛生局抽樣4瓶瓶裝水檢驗是否符合相關衛生標準,其餘全數由保安警察第二總隊扣押。高雄市一名李姓民眾回收礦泉水「丹楓之水」空瓶,再注入自來水仿冒礦泉水販售,一賣就是10年。正版瓶蓋為半透明(右)、仿冒則為乳白色。(左)。(中央社/食藥署提供)呂昀儒指出,本案因涉及商標仿冒等刑事責任,相關事證已由檢調單位攜回偵辦,並調查產品下游流向資訊,食藥署將持續督導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依法處辦。食藥署指出,根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規定,塑膠製食品容器及包裝不得回收使用,該名李姓民眾回收空瓶再充填製作包裝水行為,已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若未限期改正將依法開罰3萬至300萬元。另因製作瓶裝水現場作業環境髒亂、衛生不佳,已由高雄市衛生局要求限期改善,並依法要求業者暫停作業及停止販售。